2013年08月21日 08:4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评论员 路治欧
8月17日,在记者暗访半月之后,隐藏在武汉市江夏区的一个跨省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被打掉。据介绍,通过该团伙,受体买一只肾需要花40多万元,供体只能得到3万元。有人原本打算靠卖肾还债摆脱困境,没想到,卖掉一只肾后反而陷入更绝望的境地。
这是几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又一肾脏地下交易网络,将“买卖人体器官”这一黑色地带再次拉进了社会视界。
贩肾黑幕一旦被揭开,总是受到口诛笔伐,但是为了买手机、为了还债等主动卖肾者却络绎不绝,一些深受病痛折磨的肾病患者也因此看到了健康的希望。表面上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碍别人什么事。事实上,这是毫无疑问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世界很多国家也如此。这不是因为器官买卖中的卫生条件难以保证、供体在其中受到严苛盘剥,更是因为器官买卖侵犯了基本的人权、人伦和文明,法律要为一些除了器官本身外一无所有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强制性的保护。
面对贩肾黑幕,政府应当进一步严打地下人体器官买卖,对买者、卖者、中介要统统严打。2011年2月,我国在处罚人体器官非法买卖案件中有了重大突破,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增设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通过网络搜索,我们仍能找到各种相关的聊天群和买卖信息,说明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还需要加强。
面对贩肾黑幕,政府需要进一步正视社会对肾源的需求,不断完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是稀缺资源,患者需要长时间排队等待,庞大的需求是催生人体器官非法买卖的根本诱因。在遵循自愿无偿捐献原则的基础上,政府应当继续扫除知识盲点,提倡互助互救,正确看待对捐献者的资助,逐渐提高人们的自愿捐献意识。
面对贩肾黑幕,政府应当理解病患,让人体捐献器官的获取和分配更加公开、透明。从2010年实施公民自愿去世后器官捐献政策以来,只有1/3的捐献器官进入自动分配系统,还有2/3存在各种人为干扰因素,这其中不排除器官买卖行为的存在。正是器官分配存在着“黑箱”操作,让一些病人没有等待的耐心。
客观地说,贩肾网络难以短时间绝迹,因此,从根本上斩断器官买卖利益链,政府需要加快补足诸多方面的社会管理短板。备受关注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都必须接受计算机系统公平的自动分配”使器官捐献与分配领域的公平、透明更进了一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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