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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火灾拷问孤儿救助体系漏洞
  • 2013年01月10日 08:36

  • 来源:东方今报

  兰考7名孤儿和弃婴命殇民居火灾。人们在痛惜小生命无辜逝去的同时,也在追问我国现有孤儿救助体系究竟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兰考火灾事件暴露了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就民政部门而言,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孤儿收留养育能力亟待全面提高

  问:兰考事件暴露出孤儿救助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答:我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还不尽完善:有些法规需要修订,如公民收养条件过高;相关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孤儿、弃婴的发现、报案、移送的网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

  问: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答:近期,各地民政部门正在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全国性大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

  民政部还派出工作组,分赴黑、吉、辽、豫、晋、冀等地,全面督促检查各地对个人及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大排查和流浪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情况。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在人口大县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其他县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部,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多数县没有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问:我国孤儿数量有多少?目前有哪些收养途径和收养主体?

  答: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这个数字是动态的,每年都会增加新出现的,每年又有一批被收养的。

  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问:如果孤儿全部由政府救助,各级福利机构的收养能力能否承担?

  答:经过多年建设,目前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外孤儿养育经验表明,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近年来各地福利机构探索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法律规定孤儿应由民政抚养

  问:民政部门对兴办民办儿童福利机构有何规定?又有哪些扶持和帮助?

  答:民政部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应与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共同兴办。依据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同时,在实践中,社会上一些爱心人士和民间机构出于善意和爱心,主动收留抚养一些孤儿、弃婴,一些捡拾人发现了孤儿、弃婴后也向这些集中收留孤儿的个人和民办机构送,有的渐渐形成规模。

  对这类个人和机构与民政部门合办,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委托的方式由个人或民间机构抚养,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个人和民间机构的愿望和要求,也符合政府与民间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对这类民办机构,民政部门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同时积极引导慈善资源和社会捐赠,帮助其解决困难,提高养育条件。

  问:收养孤儿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权责关系怎样?

  答:收养法鼓励具备收养条件的公民依照法定程序收养孤儿、无法查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弃婴,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孤儿、弃婴等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被收养孤儿、弃婴的法定监护人。 据新华社

  ■ 新华快评冷漠的慈善管理如何面对善心拷问

  兰考县民办收养所的一场大火,夺去了7条弱小的生命,揭开了国内民间慈善事业长久以来的生存窘境,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对民间慈善表现出的消极冷漠。意外事件令人心痛,背后的现实促人深省。

  郭美美事件之后,带有公办色彩的慈善公益机构面临信任危机,而没有庞杂的组织和程序,响应快速、公开透明、亲身参与、看得见结果的民间慈善行为则开始变得异常活跃。

  慈善,充满着人性的温情,散发着浓浓的暖意。对民间慈善的引导和管理是社会转型时期政府部门需面对的重要课题。过多的限制、管理的冷漠、救助的缺位,将打击乃至扼杀民间自发的慈善心。采访中,一位退休的原县民政局长对记者坦言,职能部门对待民间慈善行为长期采取的是“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的态度。这种消极冷漠态度,让诸多民间救助行为,从一诞生就在“非法”的状态下等待被伤害的命运。

  在迫切需要的社会慈善和民间自发的爱心面前,主管部门态度消极就是渎职。它伤害的不仅是公众的“爱心”、“热心”,更有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道德体系。

  兰考县的那场火已经熄灭,反思和检讨却不该停止。“做民间慈善,我到底要付出怎样的代价?”面对这一令人心酸的发问,职能部门不能再冷漠地“飘过”。 据新华社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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