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撞见女童更衣下跪道歉 被告性骚扰
她表示,这件事破坏一家人度假的质量及心情,因此向男童及父母求偿精神慰抚金,合计12万元,也对男童提出性骚扰告诉。且男童当时才7岁,又有轻度智能障碍,应该不知道什么是“性”,不可能故意偷窥女童裸体,因此判决免赔。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罹患亚斯伯格症的7岁男童,去年9月与父母到台湾宜兰的温泉酒店度假,他为找母亲而闯进游泳池旁的女性更衣室,当时有一名年约6岁的女童正全身赤裸在更衣,在场的女童母亲认为男童故意窥看女儿裸体。之后在求偿不成的情况下,报警并提出性骚扰告诉,向男童及父母求偿共12万元。新北法院近日在审理后认为,男童与父母无须赔偿。
女童母亲提告指称,当时她与2个女儿到女性更衣室换泳衣,此时男童母亲也进来,男童也跟着进来,对着更衣室的一面大镜子调整蛙镜,而她年约6岁的大女儿刚好在镜子前更衣。
女童母亲表示,男童母亲当时以温柔的口气告诫儿子:“这是女性更衣室”,请儿子出去,至少告诫3次,但都被男童拒绝。她害怕男童窥看女儿裸体,赶紧抱住女儿,3分钟后,男童才跟着母亲离开女性更衣室,去泳池玩水。
她表示,这件事破坏一家人度假的质量及心情,因此向男童及父母求偿精神慰抚金,合计12万元,也对男童提出性骚扰告诉。
男童母亲表示,事发之后她与丈夫、儿子在泳池戏水,酒店人员接到女童的母亲投诉后,来劝导说不要带小男生进女更衣室。她与丈夫随后主动带着儿子去道歉,但对方坚持要儿子亲自说道歉,儿子根本不知道何谓偷窥,害怕得躲她与丈夫身后。
身为父母担心儿子因此留下污点,所以难过地要求儿子下跪向女童道歉。不料对方后来还是报警,协调时对方要求赔偿1晚住宿费8500元,但最后双方没谈拢。
法官审理后认为,女童母亲无法具体证明男童故意偷窥她女儿裸体,虽然男童父母当时带着他在泳池畔道歉,但道歉不代表承认有偷窥女童裸体。且男童当时才7岁,又有轻度智能障碍,应该不知道什么是“性”,不可能故意偷窥女童裸体,因此判决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