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老公闹离婚期间 带人抢走儿子藏2年
离婚诉讼期间,经济条件相对差点的女方乔娜担心,日后争取抚养权对自己不利,于是带领数名社会青年将儿子抢走藏匿达2年之久,以迫使男方赵楚主动放弃抚养权。男方多方寻找无果,只好通过打官司的办法来找到儿子。日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告赵楚与被告乔娜协议离婚,儿子小晨随原告生活。
通讯员 严永宏 古林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妻子带人突然抢走儿子
2011年,恋爱两年的赵楚和乔娜走进婚姻的殿堂。两人都是家中独子,婚后跟赵楚的父母住在一起。次年,儿子小晨降生。
好景不长,随着年龄增长,赵楚发现妻子越来越注重保养,经常到附近的美容院做美容。一次,乔娜甚至瞒着丈夫偷偷做了整容手术,这让赵楚心里很不爽。他就时常呼朋引伴在外面聚会,打打小牌,喝喝小酒,有时玩得彻夜不归,这也让乔娜不满。两人开始不断争吵。
2015年,在小晨即将上幼儿园之际,为择校两人又产生争执并升级为两个家庭的矛盾,夫妻俩不约而同选择了分居。原想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就能和好的赵楚,几个月后等来了妻子的离婚起诉。
8月的一天,赵楚带小晨在商场买了几件玩具,刚从商场偏门出来,这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停在他们面前。乔娜带着几个青年男子走下车,不由分说将赵楚按倒在地,把小晨拉扯着抱上车开走了。
丈夫寻子无果起诉离婚
一切太突然了,赵楚绝不会想到,从这一刻起,他就踏上寻觅爱子的漫漫之路,以为开庭时能向乔娜问到孩子下落,却因乔娜无理由拒不到庭而被裁定按其自动撤诉处理。
为能找到孩子,半年后,赵楚又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起诉离婚。这次乔娜仅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人拒绝告知乔娜及孩子下落,2016年4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赵楚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被抢跑的儿子,小晨爷爷奶奶的精神也快崩溃了。为了找到孩子,赵楚一家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在全国不断寻找,不敢放过一丝丝线索,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孩子和他母亲如同人间蒸发一般,即使找到女方亲属,不管如何软磨硬泡,他们都坚决不肯透露二人下落。
一年后,忍无可忍的赵楚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终结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并要求婚生子小晨随他共同生活。
法院裁定抚养权归男方
开庭时,乔娜同之前一样拒不到庭,也未提供小晨的具体下落,只通过诉讼代理人告诉他们,小晨已经上幼儿园了,如果抚养权归她,她愿意离婚。
经过法院调解,赵楚、乔娜二人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乔娜诉讼代理人在庭上表示,乔娜患有先天子宫纵膈症,不易有孕,且存在生育危险,所以一定不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了小晨的抚养权归属,这场官司仍要继续。
对孩子由谁抚养更为合适?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经审理认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坚持不当行为予以抑止原则,任何父母一方将未成年子女作为控制的私人工具,利用子女给对方设置障碍,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应认定为不当行使监护权。根据目前查明的情况,原告及其家庭具有较为优越的经济条件,原告有固定住所,原告父母愿意帮助原告一同照顾孩子,而被告目前的住房及收入情况不明,法庭无法确定其是否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原告的抚养能力优于被告,因此确定孩子由原告抚养。至于被告主张其患有先天子宫纵膈症,但被告生育孩子的事实即说明其并未丧失生育能力,并不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对被告的这条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崇川法院家事法庭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争取抚养子女权利
前提是要有利于孩子
承办法官于劲松说,法律赋予父母在离婚时争取抚养子女的权利,但前提要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通过合法的手段实现。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时,应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另外,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对原、被告的不当行为予以抑止,倡导建立互助、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