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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酒店直播打砸被拘:虽违法但我会红

梁某交代,在直播过程中,有粉丝提议让他表演砸酒店的东西,他为了博得粉丝的点赞、打赏,便开始损坏房间里面的物品。

  10月9日,在武汉火车站附近一酒店,天津“90后”小伙子梁某打砸房间内的台灯、电水壶、电视机,甚至连床都拆了……酒店工作人员制止未果选择报警。

  打砸违法,而打砸的真相,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梁某表示,他故意打砸东西,目的是想获得粉丝点赞、打赏,甚至让自己出名成为网红。梁某竟表示:“我还想把自己被带到派出所的所有经过网络直播出去,以此来赢得粉丝的点赞。我就是想当网红,从中获益。但不幸的是,手机被民警收走了。”

  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洪山警方获悉,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梁某被武汉火车站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15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酒店“空房间”传来阵阵打砸声

  事发地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武汉火车站附近一家快捷酒店。10月9日下午3时许,女服务员在6楼打扫卫生时,发现6038号房间内传出阵阵异响,好像有人在砸东西。

  女服务敲门,无人应答,便前往前台核实。经查,该房竟无人登记入住。女服务员、保安、店长等人一同上楼敲门,只听见房内仍有打砸声,房内男子拒不开门,大声吼道:“给老子滚,这是老子开的房间!”

  无奈,酒店工作人员只好用楼层房卡将6038号房打开。打开门,众人惊呆了!一个没穿上衣的小伙子正在玩手机,房内的电话机、电水壶、台灯、电视机都被砸了,甚至连床板都拆了……

  经查看小伙子的房卡,他姓梁,住在6楼其他房间,并非6038号房间。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你入住的房间,你更不应该乱砸东西。”没想到,小伙子不停地骂人。

  据酒店一工作人员介绍,小伙子自称“有47万粉丝,影响力很大,正在现场直播”。另一工作人员介绍,小伙子还口出狂言,称“东西砸了我赔,我1小时赚12万,把你们老板叫来跟我谈,我把酒店买下来,想怎么砸就怎么砸”。

  为吸粉上演荒唐打砸戏

  由于小伙子不听劝告,酒店一方选择报警。很快,洪山区公安分局武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许林等人赶到酒店调查,将梁某带走调查,并将其手机暂扣。

  据武汉火车站派出所调查,梁某是一个“90后”,今年20多岁,天津人,系一名网络主播,国庆节、中秋节长假期间从天津来到武汉旅游,10月9日下午,在武汉火车站附近的事发酒店内登记入住。在进入自己的房间前,梁某在走廊上发现有一间房开着门,里面无人。梁某临时起意,进入房间,用宾馆电脑玩起了直播。

  梁某交代,在直播过程中,有粉丝提议让他表演砸酒店的东西,他为了博得粉丝的点赞、打赏,便开始损坏房间里面的物品。起初,他只是砸电话、台灯等物品,随着观众们不断地点赞、打赏,梁某的行为开始升级,连房间内的电视机、床也没能放过。

  房内的打砸声引起了酒店工作人员的注意并报警。经清点,财物损失约1500元左右,梁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洪山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5日。

  小伙“语出惊人”母亲心碎

  据警方调查,梁某的家境并不宽裕,母亲是残疾人,父亲是保洁人员。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武汉火车站派出所采访此事,民警们纷纷表示“梁某年纪不大,但却语出惊人”。

  在讯问过程中,民警问他:“刚来派出所时,你为何不配合调查,为何自称砸东西是为‘发泄心中不快’,而不说是为了直播?”梁某回答:“我是为了继续直播,我想把自己被带到派出所的所有经过网络直播出去,以此来赢得粉丝的点赞。我就是想当网红,从中受益。但不幸的是,手机被民警收走了。”

  民警问:“你这样值得吗?”梁某回答:“我自己认为值得。”民警问道:“你知道砸酒店物品是违法行为吗?”梁某竟然荒唐地回答:“虽然我砸坏了酒店的东西,但我通过这个事直播出去,完全可以赚到足够的钱赔偿酒店。虽然违法,但我会红。”

  楚天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案发后,办案民警许林也联系了梁某的监护人。其母亲表示,孩子已陷入了网络世界不可自拔,在家里对父母也很不友好,他们有心无力实在管不了,民警“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网络平台及观众并非无责

  此前,有网友直播捅马蜂窝结果进了重症监护室。如今又有各种“怪招”频出但求一夜爆红,让人唏嘘不已。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心理系主任徐碧波副教授表示,这种极端的方式很明显背离了社会主流价值观,为何总有人愿意“以身犯险”求出名,这值得整个社会反思。他表示,首先,要完善网络直播的相关制度,比如提高直播门槛、建立实名制和黑名单制度,尤其是对网络平台和主播的后续惩罚制度要跟上;其次,社会各方面包括学校、家庭、媒体都要加强引导,从小培育小孩的正确价值观。

  武汉市本地一名网络主播黄雪梅表示,非常不赞同梁某的这种方式。她呼吁道:“虽然是一名主播,但前提是一位合法的公民。打砸东西触犯了他人和社会公共资源,逾越了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直播行为,都理应受到惩罚。”

  同时,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对于类似的极端行为,网络直播平台、网络观众并非是没有责任的;在这起网络主播的直播活动中,主播本人有涉嫌构成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直播平台不得传播含有暴力内容的视频,否则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那些点赞、打赏的围观观众而言,如果能锁定这些观众有教唆行为的存在,如教唆的视频、文字等关联证据,一样可以追究“吃瓜群众”的法律责任。因此,希望每个人都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