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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被指抄袭葫芦娃遭索赔200万

因认为《葫芦兄弟》著作权被侵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原标题:《奔跑吧兄弟》被指抄袭动画片《葫芦兄弟》)

  法制晚报讯 因认为《葫芦兄弟》著作权被侵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诉称,《葫芦兄弟》是该厂于1986年原创出品的13集系列剪纸动画片,并于同年首次发行,经法院先前判决已经予以明确其享有此作品的著作权。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发现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的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第四季第7期《宋仲基来了!跑男齐变葫芦》大量抄袭和使用了《葫芦兄弟》中的内容,包括多次使用《葫芦兄弟》中故事发生的场景、人物设定、道具。还以葫芦兄弟作为节目宣传卖点,以期利用“葫芦兄弟”这一经典童年回忆扩大节目影响力。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和审查在其网络播放平台上播放了该节目。

  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曾两次给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删除或暂停播放该节目,也未对节目的侵权部分进行删减。截止2017年1月24日,此节目仍在众多网站和平台上播放。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其制作的节目中大量抄袭和使用《葫芦兄弟》的剧情、角色形象、音乐、片段等,并以《葫芦兄弟》为卖点和涉案节目主要剧情内容宣传其综艺节目,已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涉案节目,帮助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0万元并就上述侵权行为在《人民法院报》上消除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