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未婚生男婴将其遗弃 一家三口获刑
19岁的扬州籍女大学生小敏(化名)暑期打工期间,与一名山西籍男子“恋爱”。18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敏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其父母构成共同犯罪,小敏及其父亲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其母亲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9岁的扬州籍女大学生小敏(化名)暑期打工期间,与一名山西籍男子“恋爱”。开学后,小敏发现自己怀孕了。今年6月1日,小敏在父母的陪同下生下一名男婴。为甩掉“累赘”,小敏与其父母一同将刚出生才五天的孩子,遗弃在泰州高港一家超市前的一辆电动车上。18日,小敏及其父母三人因遗弃罪一起站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电动车踏板:惊现一名男婴
今年6月5日晚9点,泰州市高港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当地大润发超市前一辆电动车踏板上发现一名男婴。民警现场查看发现,男婴怀里还揣着一张写有出生日期的纸条、一只奶瓶、一盒拆了封了的奶粉以及一本病历资料。“孩子肯定被人遗弃了。”民警对泰州高港以及泰兴、海陵一些医院进行了排查,但并没有发现相关线索。就在案件进入困境时,民警推测可能是相邻的扬州地区的医院出生的婴儿,由此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