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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调增为13.2%

2014-04-26 08:16: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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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目前,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甘肃、上海、天津、山西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2%。

  2014年春节前,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0.14万户,为150.29万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08.87亿元。

  一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9.3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9.8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53.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工资等待遇142.9亿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5亿元。

  另据介绍,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9121.3亿元(其中居民养老保险636.7亿元),同比增长18.8%。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合计为7307.3亿元(其中居民养老保险394.1亿元),同比增长18.5%。下一步,中国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20元,相应调整个人缴费标准。(记者 徐博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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