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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实施需时日

2013-08-10 07:32:0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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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象网讯(记者 刘长征/文)如果有一天,开车压黄线或者过马路闯红灯的行为将影响你银行贷款、买车险、单位评优,你会怎么想?昨天,郑州市政府发布了《郑州市2013~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将“闯红灯”等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等挂钩。目前郑州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已经与信用挂钩?这项措施会有何影响?这条消息也引起了郑州市民热议。

  郑州公务车交通违法已与评先挂钩

  此次《方案》的出台是为了增强郑州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及交通事故。

  《方案》共拟定了29条具体措施,其中之一就是“会同有关部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等挂钩”。记者上网查询,此提法最早见于去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底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单位评优、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制度。”

  国家相关意见出台后,河北、湖北等也相继出台了类似规定。目前在郑州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已经与信用“挂钩”了呢?

  郑州市政府两年前已开始实施公务员、公务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交警部门定期将公务车违法信息抄告相关部门,并在媒体上曝光。

  公务员、公务车多次或严重违法行为将影响其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考核以及个人的评优。但对于公务员之外的群体目前还没有执行这样的措施。

  公务员私家车交通违法也将被曝光

  除了公务车,《方案》拟将车改后享受财政供给的公职人员私家车也列入违法曝光行列,扩大了信用“挂钩”的范围。这类私家车将与公交车、出租车、水泥罐车等车辆一样,其交通违法行为会影响单位文明奖的考核。

  在《方案》中,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措施不仅与个人信用有关。《方案》要求交警等相关部门要清理完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设施,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等,防止因管理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郑州市政府还将开展交通设施“啄木鸟行动”,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反映信号配时不合理、过街设施缺失、标志标线遮挡等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并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交警还要集中查处机动车不遵守让行标志和标线、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护行人、非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利。

  ■ 他山之石

  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国外早有先例。

  美国:把公民交通违法和贷款、保险等紧密联系起来,把交通违法作为不良记录,从而影响到个人的工作、生活、社交等各方面。

  德国:不仅会将交通违法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保险公司也会根据驾驶员和车主的违法记录调整相关保险费率。

  “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等挂钩”,民警和市民怎么看?

  (观点一) “挂钩”有利于减少“交通违法”

  昨天上午,在郑州市嵩山路与中原路口交叉口执勤的民警杨明昊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能挂钩当然好。”杨明昊说,一般交通违法的处理,通常主要采取的是罚款和扣分两种方式。如果能和个人贷款买房、买保险联系起来,可以促使当事人由被动罚款变为主动遵守,即使再有钱,再罚得起,也得顾及由此产生的联动效应。

  “现在闯红灯罚20块钱对一些人来说起不到威慑作用。”他表示,和信用挂钩的方式影响持久,尤其对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有好处。

  不过,他也承认,对于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来说,要获取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比较麻烦。虽然交警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但非常花费时间。

  “现在对闯红灯的个人大多是教育、罚款,一个上午能纠正二三十起。”杨明昊说,“如果要一个个查实个人信息,一个上午估计只能处理不到10起。”

  郑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要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等挂钩,需要协同交警、通讯、银行等多个部门共同实施,而且要配套一定的具体措施,比如,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很好查询,但非机动车和行人如果不配合,就很难获知其个人身份信息。因此,就郑州而言,还需要一个过程。

  (观点二) 闯红灯就影响信誉是否“小题大做”?

  “有些行人闯红灯也是被逼的。”郑州一家投资理财公司顾问赵先生说,有的路口绿灯时间太短,行人很难按时走到马路对面,只好在红灯时“提前起步”;还有的小区门口应该有人行天桥,却只有护栏,居民要绕很远才能过马路,也只好被迫翻护栏。

  郑州市民王女士觉得,银行贷款、买保险等个人信用与公民的利益有重大关系,如果是醉驾、无证驾驶等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还可以,闯红灯、翻护栏这些轻微违法行为如果也和贷款买房等联系到一起,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郑州某保险公司代理员杨先生介绍,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没有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费,这也可以看做是一种“挂钩”行为。但杨先生也表示,并不是所有的交通违法都会影响购买“交强险”。

  “如果碰到电子眼交通违法纪录拍错了怎么办,难道就因为这会影响我买房吗?”市民冯先生说,如果错上了交通违法信用“黑名单”,应该有相关制度让司机有复议改正的机会。

  ■ 评论

  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

  需公正透明

  □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长需

  把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无疑是交通管理上的一个创新。以往,对行人闯红灯等“小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虽有处罚规定,但现实中很难执行,象征性的罚款也难以起到惩戒作用,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一旦与个人信用、保险等挂钩,纳入诚信体系当中,将对个人的现实利益和发展空间影响巨大,其倒逼效应将会很明显。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将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制度的挂钩,实施起来并不容易,需要考虑社会现实与民众接收度,还需要诸多的前提。

  首先,个人信用、保险事关公民重大利益,将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体系,不能仅靠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自己去构建,还需要科学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当前以金融监管机构为主导建立起来的征信体系相对比较封闭,其对外不公开的特征很容易导致行为人很难通过正常渠道纠正错误信息,也很难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信用权利,这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征信体系的性质,以完备的程序规则确保居民的信息权利得到保护。

  其次,如何保证和兼顾挂钩的公平与公正。这包括执法者主观上执法的公平与公正,比如有没有选择性执法;也包括客观上导致的不公正,比如交通标志不醒目等导致的违法;还包括如何治理各种套牌车、特权车、花钱买信用等不公正的信用偷窃行为,以及有无合理程序对不合理的执法提出异议并得到救济。总之,这需要一个公平与公正的详细的操作方法与标准,以便限制执法的弹性。

  再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为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的挂钩奠定现实基础。应该看到,一些人之所以违反交通规则,与个人素质、守法意识固然有关,但也与规划失当、路权失衡、信号乱设、管理滞后不无关系。如果单纯将责任归咎于个人,并与个人信用挂钩,未必公平,确保一个完善的交通管理环境,才是挂钩的重要前提。

  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需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环境,唯此,公众才会信服,其才能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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