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1 06:37: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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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高校在校生转学手续本月20日启动办理,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不得申请转学。
省教育厅要求,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包括:未取得学籍的;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跨学历层次的;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的,艺术专业本科B段转为艺术专业本科A段的;跨科类的;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保送生、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定向、委托培养、三二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的;预科生转入不具备预科生招生资格高校的;应予退学的;以及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申请转学手续原则上从当年11月20日开始办理。其中,省内申请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经审核同意,由拟转出、转入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在11月20日~30日网上提交转学学生信息。跨省转学学生,需在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此外,鉴于我省2013年高职高专录取由以前的一、二批合并为高职高专批,专科申请转学学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记者 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