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6 06:37: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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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住院报销的起付线降低300元至1000元……昨天,省卫生厅召开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新闻通气会,副厅长秦省说,2014年,我省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一系列改动,原则是在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的情况下,让参合患者最大程度上受益。
秦省介绍,新政策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2014年个人仍交60元
补助标准会提高
每年9月份以后,我省参合农民开始交纳下一年度新农合参保资金,那么,这一次要交多少钱?
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昨天在会上表示,2014年,参合人员个人交费部分仍为60元,但财政补助标准将会进一步提高,具体数字还没定。
来自河南省卫生厅的数字显示,我省新农合开始于2003年,筹资水平从30元起步逐年提高。2013年,我省参合农民个人交纳为60元,各级财政补助280元,筹资水平为340元。
秦省介绍,2013年全省共有8119.46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34%。
据了解,截至2013年8月,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790.7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79.33%,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22亿人次。
最高报销额由15万元
提高到20万元
67岁的参合农民张先生不幸得了尿毒症,做完移植手术后再度复发,前后折腾,家里花了近50万元,按照现行的新农合最高报销标准,最后报销了15万元。
而从明年开始,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出现,参合农民最高将可报销20万元。
秦省说,2014年,全省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由201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同时,明年新农合继续执行母婴共享补偿政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
报销起付线降低
300元至1000元
生病住院,新农合在报销时会有一个起付线,俗称“门槛”。而从明年开始,省、市医疗机构的这个起付线将降低。
“降幅不等,最低300元最高1000元。”秦省说,这次起付线降低主要在省市医疗机构,其中,市级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由1000元降到700元,市级三级医院由1500元降到1000元,而省级二级及以下医院由2000元降到1000元,省级三级医院及省外医院则由3000元降到2000元。
如果一个病人在一年内,不幸住了三次院,怎么算?
“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举了一个例子,假设老张一年内因为肿瘤在省肿瘤医院住了三次院,那么,在报销时,第一次的起付线按2000元扣除,而第二次及第三次则按1000元扣除。
同时,王耀平介绍,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
此外,我省将继续坚持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优惠政策,对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
门诊报销增加
“系统性红斑狼疮”
新增儿童复杂先心病等15病种
大病保障
今年9月20日开始,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障的病种再增15种,将儿童复杂先心病、苯丙酮尿症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至此,新农合的大病保障病种增加到了35种。
对于这35种大病,新农合在限额范围内可给予最高80%的报销。
“这世上的病种成千上万,这35种以外的怎么办呢?”35岁的刘先生在肯定大病保障政策的同时,也流露出了自己的忧虑。
“从2012年来,我省还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了按费用标准提高住院补偿比例的办法。”王耀平说,对参合住院患者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此外,对转诊至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参合患者,继续坚持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增加“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种
自从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后,54岁的参合农民万先生十分头疼,“这种病不用住院,但每次门诊治疗花费又高,还不能报销”。
不过,从明年开始,万先生的这种境况将有所缓解。
“2014年,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治疗费用将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秦省说,为了缓解一些慢性病参合患者的看病贵问题,我省正逐步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据了解,目前,纳入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疾病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以及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适当高于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一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
【关键词】
在外务工者
可在打工地办理转诊证明
24岁的小王在郑州打工,因为突发阑尾炎,被紧急送到金水区总医院。
按照以前的政策,小王或其家人需要回老家办转诊手续才能实行新农合报销,而现在一个电话即可搞定。
“这就方便了农民工及时住院治疗,又减轻了因往返办理转诊手续而造成的费用负担。”王耀平说,农民工等流动参合人员无法回本县办理转诊的,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合管办备案后,选择居住地的县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不需回原籍办理转诊手续。
同时,为了方便跨区域治疗的参合患者,我省各级医疗机构陆续实行了即时结报政策。
截至目前,我省开展跨区域即时结报的省市县级医院达287家,有183.65万参合人员获得跨区域即时结报,补偿金额达85.5亿元。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