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3 06:26:00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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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限高35厘米一旦实施,拉布拉多、金毛等大型犬将被禁养。 (资料图片)
昨日上午,十几名非养犬市民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养犬治理工作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对无序养犬,市民代表们大倒苦水,以至于发言被约定为3分钟。除了诉苦,市民代表还提出很多建议,如在小区公示养犬登记情况,给狗也办保险,用于赔偿受害人。市人大代表崔豫琳还提出,三类人群应该被禁止养犬。
现场:市民代表发言被限“三分钟”
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司同义介绍完最近养犬规范工作的情况后,进入了火爆的市民代表发言环节。
首先发言的是家住绿云小区的岳国士,他的发言刚刚结束,十几只手同时举起来,要求发言,其他市民代表开始喊:“发言限制为3分钟。”一位市民代表说她接连打了4次电话报名,这次在会上,一定要发言。
“等了8年开了一场非养犬人的座谈会,我们得好好说说。”每个发言的市民代表都会讲述被狗所骚扰、惊吓的案例,并提出如何管理犬只。
吐槽:家门口天天都是尿臊味儿
岳国士家住绿云小区,也是一位卫生监督员,出门都带着袋子、镊子和纸,路上遇到狗屎都会捡起来扔到垃圾桶内,连昨日上会都带着这些工具,可一个小区的养狗人,做到这点的很少。
说起养狗,他总结了三个字:乱、松、大。咋乱?有的一家养七八只,人一走,后面跟一群,想养几只养几只,管理太松;大就是养大型犬的人太多。
“家门口不是狗屎就是狗尿,反映过多次,就没见过人来管理。”岳国士说他住一楼,每天早上,楼上的人遛狗,都是狗先出来,人在后面,不拴狗链,狗走到一楼那是又拉又尿,家门口臊味很大,他给多个部门反映过此事,就是不见人来查处。
去年,家门口一个足疗店,夜里店里没人,却有一条大狗,夜里老叫,7楼住的邻居很烦,往下扔啤酒瓶,这一扔,狗叫的声音更大了,成夜成夜睡不成觉。幸运的是,店主人把狗送到乡下去了,这才安生会儿。
大型犬:市民呼吁降低身高标准
昨天座谈会上,不少市民代表提出大型犬只限高55厘米,标准过于宽松,应参照北京定为35厘米。“大型犬,不管烈性不烈性,都容易吓住人,应该限制在35厘米以下。”
司同义说,2007年,郑州市城管局和畜牧局曾联合下发禁养犬只规定,其中除了34种烈性犬外,还规定身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禁止饲养。
“郑州将对禁养犬只身高重新作出调整,肯定比55厘米要低。”
质疑:给养狗的补贴300元合理吗?
2013年11月30日前,对主动为犬只注册办证的养犬人给予300元的补贴,主动年检的给予100元补贴。这一正在实施的政策,引起了在座全部市民代表的质疑。
“给养狗的人补贴300元,给不养狗的人是不是要奖励100元?这补贴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市民代表冯小霓首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质疑。她说,补贴的这300元,是不是用的纳税人的钱?如果不是,那管理养犬的工作人员也要花费,这些钱还是纳税人的钱。她认为,既然已经有条例,就应该按照条例收取费用,不能去补贴,养狗办证天经地义,不办就应该处罚。
司同义解释,之所以出台这个政策,就是为了鼓励养犬人办证,办证收取的费用也是用在全社会的人身上,没有强制免疫的犬只咬伤人,会威胁到生命安全,在养犬人办证后,市民得狂犬病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人大代表:培训、考试通过后才能养犬
昨日座谈会,市人大代表崔豫琳的观点是养犬管理,在养之前就要管理。谁想养犬,首先要去有关部门申请、培训、考试,考试通过后,申请人才能养犬。
什么犬不能养,什么人不能养?
崔豫琳说,要限制有些人养犬,例如低保户,他们本身被社会所供养,而养一只犬,需要吃喝拉撒,需要费用,再去让社会供养他所养的犬只,不合理;没有管理能力的人也不能养,如身体不便的,或者是年老体弱或者是年龄太小的人群;最后是没有赔偿能力的人,“狗咬了人,主人没有赔偿能力,难道就该被咬的人倒霉吗”?
另外,无证狗,或者是没有拴狗链遛狗,导致出交通事故狗死亡的,应该撞死白撞。
政协委员:应该像110一样规范执法
市政协委员张自福建议,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到各个区以及社区,都应该公布举报电话,执法人员应该多长时间到达现场,也要有时间规定,“像110一样规范执法”。其次养犬规范要建立长效机制,在明年4月份整治行动结束以后,也要坚持规范养犬。
张自福的建议得到市民代表的热烈响应,司同义说,目前可以通过拨打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立刻办电话67172000 24小时举报,也可以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进行投诉。
提议:给狗上保险行不?
有市民代表说,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都有可能会伤人,一些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愿意赔偿的,会给受害人带来很大的损失。认为,给汽车可以上交强险,能不能给狗也上商业保险?
回应:33处需要修改的地方暂时没有列入计划
非养犬市民代表对养犬人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扰民、伤人、不卫生等,并认为,现行的养犬条例不够科学,特别是狗咬了人怎么办,没有规定。
司同义说,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5年多来,确实存在诸多难以执行的问题,早在2010年,市城市管理局安排法规处牵头,市内5个建成区各抽调一名同志参加,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来研究条例的修改问题,初步对条例做了33处修改,并将修改意见稿报送了市人大,因条例施行时间短而暂没有列入修改计划。 (记者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