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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税局减免税帮郑航空港区企业"减负"

2013-09-03 07:17:0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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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象网讯(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张建华)随着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打开“绿色通道”,昨日省国税局也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出台20条措施全力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发展。

  ◎12条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对实验区内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验区内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实验区内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抵免不足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

  昨日,省国税局公布的20条措施中,有12条都跟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当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宣读这12条政策时,坐在前排的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郑州统一等公司的负责人都听得特别认真。对于这些位于航空港区的企业来说,12条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好处,能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据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洲介绍,12条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而且支持优化股本结构、扩大投资;优惠方式不仅有税额直接减免、抵免,而且有成本支出的加计扣除、加速折旧;优惠幅度不仅有比法定税率降低10个百分点的优惠税率,还有实际税负超过6%、3%的即征即退政策。这些政策都是在国家税收政策的框架下,借鉴发达地区经验,仔细研究后出台的。

  ◎5条简化办税措施前所未有

  除了税收优惠政策,昨日,省国税局还公布了5条创新型的简化办税措施,而这5项措施将使航空港区内的企业在办税时,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便捷。

  据了解,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备案市级权限,被全部下放至郑州航空港区国家税务局;属于省局备案权限的,由郑州航空港区国家税务局直接上报省局;由省、市国家税务局审批的涉税事项,按照规定授权郑州航空港区国家税务局办理,报省、市国家税务局备案。

  其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程序也大大简化。实验区内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需复审的企业,经实验区内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合审查后,直接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管理部门。

  如果实验区内的企业总机构在郑州市,分支机构设立在郑州新区范围内,其缴税程序也大大简化。省国税局规定,这些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

  对于企业来说,无论办理什么业务,都想一趟搞定。本次,省国税局公布的5大简化办税措施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资格备案等9项办税业务改为“即办业务”,纳税人可以在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新模式打造全国领先办税环境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省国税局提出的最后3条服务措施,这3条措施被省国税局简称为“三、六、零”服务模式。

  “三”为“三个当月”,实验区内出口企业办理退税业务,符合规定的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当月退税。

  “六”为“六项服务”,比如“免填单”服务,对实验区内纳税人发生频率较高、填写难度较大的27项涉税业务全部实施免填单、简填单、电子填单等服务,节省办税时间;“一户式”服务,实验区内纳税人基础信息采取“一次报送、各税共享、长期共享”,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

  “零”则为“零收费”,实验区内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网上办税、涉税审批、参加涉税培训、领取发票及涉税资料,国税机关均实行零收费。

  省国税局还规定,除个别特殊事项外,航空港区内的企业在办理其余涉税事项时,办结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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