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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被撞昏遭弃绿化带 肇事者投案自首

2014-11-08 07:44:0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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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撞的小怡漫经过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被撞的小怡漫经过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映象网讯(记者 韩争强 文/图)禹州市禹王大道,一男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违法逆行驶入人行道,将躲闪不及的一名9岁小女孩撞倒,面对伤者,他没有选择报警救助,而是抱起不省人事的小女孩藏匿在绿化带后迅速逃走。在经受11天良心拷问后,他向警方投案自首。昨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在禹州市拘留所见到了这名肇事司机。

  【回放】 撞伤女童 将伤者藏匿后逃跑

  “我对不起那个小闺女,对不起她的家人。”11月7日上午,在禹州市拘留所,面对东方今报记者,戴着手铐的禹州褚河镇村民沈某一个劲儿地自责。10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工地打工的沈某下班后,驾驶摩托车沿着禹王大道北侧人行道,由西向东,一路逆行回家。当沈某行至吴湾转盘西150米左右时,将一个小女孩儿撞飞五六米远,当场倒地不起。

  此刻,就在沈某肇事地点的七八米外,有民警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沈某犹豫片刻后,没有选择向旁边的民警求助,而是将小女孩抱起,藏匿在绿化带旁,避开民警视线,随后扶起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而这一切,被路边的治安监控摄像头全程记录。

  【寻凶】 自印悬赏通告 父亲发誓要找到真凶

  被撞的女孩儿名叫吴怡漫,今年9岁。几分钟后,一名路人发现了满脸是血的怡漫。经检查,怡漫面部及全身多处擦伤,外伤导致颅内出血,可能要做开颅手术。

  吴怡漫的爸爸吴继超发誓一定要找到真凶,“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我会亏欠女儿一辈子。”

  10月27日,吴继超在警方的协助下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将肇事男子的照片翻拍了200多张,在出事地点发放。10月28日,他又来到郑州,将监控录像中的肇事者从不同的角度截取成多幅小画面,然后拼凑成一张完整清晰的照片。

  10月29日,吴继超将肇事者的清晰合成照片扩印了200张,并借来一台42英寸的电视机,发动亲戚朋友分把3个路口,一边播放监控录像,一边向过路的路人分发照片和协查通报。吴继超还悬赏5000元征寻线索。他每天都到附近的9个村庄以及6个大工地寻找肇事者的信息,一点都不放过。

  【自首】 难耐良心拷问 肇事男子主动投案

  肇事后的沈某日子过得举步维艰。他每天东躲西藏,还要忍受着良心的拷问。沈某说,出事后,他没敢回家,一连多日流浪在外。

  11月6日,他发现禹州市区的街道上贴满了警方找寻自己的协查通报,决定向警方投案自首。

  沈某说,戴上手铐的那一刻,他心里反倒踏实了,“这事,我做得太不道德,出事后,没有抢救,就跑了,对不起。”

  在禹州市拘留所内,沈某诉东方今报记者:“我让妻子代表我向受害人家属道歉,祈求他们原谅。我愿意借助媒体,把自己当做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提醒广大司机,小心驾驶,遵纪守法。

  【进展】 女童暂无生命危险 肇事者被行政拘留

  昨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在禹州市中心医院见到了吴怡漫,她面部的擦伤已经痊愈,据医生介绍,孩子是外伤造成的脑出血,经过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经过禹州市警方调查,已认定沈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肇事后逃逸违法事实,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9日、罚款1900元的处罚。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副庭长李艳喜认为,目前,警方做出的是行政处罚。是否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情况。如果受害人构成了轻伤及以上伤情,肇事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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