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7 06:52: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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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凡符合免学费资格的中职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学生的免学费补助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
据介绍,我省自2012年秋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以来,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工作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现象。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将入校新生信息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免学费标准按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民办学校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免学费补助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联合办学点的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在学生学籍所在地申请和发放。学校领取资助卡后,须在一周内发到学生手中,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激活,不得以其他形式激活,不得代扣、挪用、抵顶,不得保存、滞留资助卡。(记者 谭萍 实习生 冀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