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4 16:11:00 来源:映象网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5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省高院在发布的《公告》中称,法院将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对河南天时包装有限公司等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同时,对20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其实施高消费行为。
另外,对在通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