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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试行庭审去"犯罪标签" 受审不穿囚服

2013-12-24 17:53: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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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时,身上没有戒具,也没有剃光头。(图片来源于微博@豫法阳光)

  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时,身上没有戒具,也没有剃光头。(图片来源于微博@豫法阳光)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12月24日,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恶意欠薪案件,被告人谢佛水被法警带上法庭时,穿着一身便装,土黄色外套、深灰色休闲裤、皮鞋,身上没有戒具,也没有剃光头,法院还首次为被告准备了纸张和水笔,方便他为自行辩护作记录。

  2012年,作为郑州市中原区凯达服装水洗加工厂负责人的谢佛水,在未告知被欠薪工人的情况下,离开郑州并更换手机号码,使被欠薪工人无法与其联系,从而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因被告人谢佛水拖欠工人工资并逃匿,造成工人多次到区、市政府等部门上访,并堵截310国道。

  2013年1月26日,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郑州市中原区凯达服装水洗加工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郑州市中原区凯达服装水洗加工厂2013年1月28日前支付梁自东、王键等员工工资,谢佛水知悉该指令后仍不支付。

  3月4日,被告人谢佛水被公安机关抓获。现被告人谢佛水家属已将上述拖欠款项共158000元上缴。

  最终,谢佛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12月2日起,河南省推行法院庭审方式改革,主要内容就是对羁押的被告人不剃光头,出庭受审时不戴戒具,去除刑事审判庭中被告人的“犯罪标签化”,今后,我省将在一些被告主观恶意小、不具有危险性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庭审中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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