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17:43: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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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王涛 通讯员 杨军政)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河南高速交警劝导交通陋习在行动。
【现场】多名司机未按要求系安全带
12月2日上午9时,连霍高速郑州柳林站,执勤民警在站口检查了30余辆下站车辆中,发现轿车未系安全带7起,穿高跟鞋开车1起。
9时30分,在连霍高速开封站下站口,执勤民警发现6起驾驶员未系安全带,7起副驾驶乘坐人未系安全带。
10时,高速交警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巡查,发现从京港澳高速郑州圃田站下站的100辆下站的车辆中,72辆车的驾驶员都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10辆车的驾驶员未系安全带,1人开车打电话;在200辆下站的车辆中有45辆车副驾驶上有乘坐人,其中18位副驾驶乘坐人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27人未系安全带。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说,12月2日是我国第二个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更好的宣传交通安全日主题,高速交警在高速公路主要收费站口劝导广大驾驶员系好安全带、不开车打手机、不超速行驶、不在高速上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不占用应急车道这些安全细节,共同创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
【提醒】副驾驶最危险,60%的人未意识到
据不完全统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占11.2%,能够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68.8%,副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占60.1%。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说,安全带是“生命带”,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一旦发生事故现安全带就是生命保护带。现在很多驾驶员安全意识增强,都能够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但依然有部分驾驶员没有认识到安全带的重要性。
为此,全省高速交警在高速公路主要收费站口劝导这些安全细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广大驾驶员意识到这些安全细节的重要性。在下一步工作中,高速交警总队在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将通过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智能查处相结合,加大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统计】交通违法排行榜,四类违法占90%以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对今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数据进行统计发现,排名前四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次是超速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违法停车,这四项违法占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总数的90%以上。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正在开展的治理超速、涉牌涉证集中统一行动,就是针对当前交通违法比例大、安全隐患大的严重超速、涉牌涉证违法进行查处,净化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