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8 06:31: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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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岁
劳动人口:6960万
2012年河南
总人口:10543万
60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1320万
13.8%
“单独夫妻”可生二胎了,作为我国第一人口大省的河南,最近两天,全民热议“家有二宝”。
我省目前约有单独夫妻100万对,每年会新增15万多对单独夫妻,初步测算,在消除生育堆积之后、“单独二胎”政策平稳实施的情况下,河南平均每年多生的人口数在5万-8万之间。
“单独二胎”已经板上钉钉,虽然省人大明确表示,今年年内没有修改我省计生条例的计划,但相关部门已将调研提上日程,有望在明年年内实施“单独二胎”。
新政:“单独夫妻”可生二胎
该政策适用对象为“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11月15日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时说,该政策适用对象为“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对于众人关心的“时间表”,王培安说,单独二胎的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另外,王培安指出,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即可在该地申请再生育。
河南:
今年无法实施,明年有望实施“单独二胎”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委相关负责人肯定地说,计划生育为国策,我省将坚决执行国家政策,启动“单独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但年内我省还不会对现行生育条例进行修改,有望在明年年内实施“单独二胎”。
我省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相应的,“单独夫妻”数量在全国也位于前列,河南何时能实施“单独二胎”?基层工作人员何时能为有生育二胎要求的“单独”夫妻办理相应的手续?几天来,许多河粉儿@大河报官方微博,请本报记者跑腿儿打听河南时间表。
不少人还记得,两年前的2011年11月25日,河南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中增加了“双独夫妻”可以生二胎的规定,自此,河南坚守的独生子女政策才发生了改变,而与改革较早的省份相比,河南已经“晚”了近十年。
那么,此次“单独二胎”的启动,河南是否还将“落于人后”?
按照要求,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何时启动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委相关负责人肯定地说,“计划生育为国策,我省将坚决执行国家政策,启动‘单独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
“但是,任何法律的修改都需要时间,现在距离今年年内最后一次省人大常委会,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了,启动《条例》修改、上会审议,显然时间不够充分,所以年内我省还不会对现行生育条例进行修改。”
“国家要求‘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我省也将启动《条例》上会接受审议的相关事宜。”这位负责人说,我省有望在明年年内实施“单独二胎”。
注:2012年末,河南省总人口为10543万人,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6960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20万,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3.8%。
劳动人口趋势图
1000万
2000万
3000万
4000万
5000万
6000万
7000万
2009年
2010年
2012年
人口数
年代
6231万
7000万
6960万
注:我省劳动人口下降,按户籍人口计算,2009年,我省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7000万人峰值,2012年下降为6960万人。由于河南是流出人口大省,按常住人口统计,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劳动年龄人口为6231万。
老年人口呈上升趋势,2012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20万,据测算,2030年河南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470万。
单独二胎数字图
100万现有单独夫妻
每年增加15万单独夫妻
平均每年多生5万-8万
出生率提高0.5个千分点-0.75个千分点
注: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初步统计并组织有关人口专家测算,按户籍人口统计口径、女方22岁结婚测算,河南目前约有单独夫妻100万对,预计今后一个时期内,每年将会新增加15万多对单独夫妻。初步测算,在消除生育堆积之后、“单独二胎”政策平稳实施的情况下,河南平均每年多生的人口数在5万-8万之间,每年出生率提高0.5个千分点-0.75个千分点。
政策解析
短期内对人口出生影响较大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王杰英说,单独夫妻可生育二胎政策的启动,会给人口第一大省的河南带来小的生育回潮,但是对出生规模影响可控,启动这一政策在河南是可行的。“适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能够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根据目前河南省的人口形势,王杰英认为,在开始启动新政策时,由于已经积累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必然会产生生育堆积问题。就河南来说,按女方27岁生育第二个子女推算,当前产生的生育堆积为35万对,如果这些单独夫妻都在政策启动后集中在一两年内生育,可能短期内对人口出生影响较大。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说,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短时间内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这些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河南依然坚持提倡一胎
为了减少政策影响导致的生育波动,如何合理设定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的实施方案是一个重要课题。王杰英表示,河南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论证,为河南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王杰英说,为使生育政策完善稳妥进行,特别是尽量消除出现大的生育回潮和出生堆积现象,河南一边要积极完善生育政策,一边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提倡1胎、依法控制2胎、禁止生育3胎的基本生育政策。
“居民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河南不能再像‘双独二胎’放开时那样,落后于全国脚步。”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认为,公民在人口政策上是平等的,河南人口多是历史造成的,其影响不能由现在的年轻人承担,河南在生育权问题上,应该与全国享受平等的政策,否则将会影响优秀人才到河南落地。
相关链接
河南现行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另外,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