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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儿帮忙抓小偷坠亡 酒店称不知道此事

2013-11-08 07:02:00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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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22岁的独生子阳阳帮助酒店抓小偷,从六楼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到现在竟没人管了。”11月5日上午9时,焦作市民赵先生悲痛地向记者反映说,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也多次找酒店,但酒店老板不管。

  ◎目击者:帮酒店抓小偷摔死

  据阳阳的同学兴兴说,8月20日凌晨2时许,开出租车的阳阳收车后约他一起吃饭,刚拿起筷子,另一个在状元楼商务酒店工作的同学继军给他们打电话说,酒店发现有俩小偷,酒店现在就他一个人,请他俩帮忙抓小偷,他俩丢下筷子迅速赶到酒店。

  “到酒店后,见继军拿一根棍子,在酒店门口正等我俩。”兴兴说,他们仨从一楼找到五楼也没发现小偷的影子,就又上到楼顶,只见有两个人影正往南边跑,他们就赶紧追,阳阳跑得最快,当追到酒店与山水苑小区楼间的缝隙处,阳阳摔了下去。

  ◎酒店负责人:不知道这回事

  记者从阳阳的父亲赵先生处了解到酒店负责人郭女士和继军的手机号,赵先生则说:“我打他们的手机,刚开始还接,后来他们干脆就不接了。”

  记者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继军的手机,“你打错了。”继军在手机里说。

  记者又拨通状元楼商务酒店郭姓负责人的手机,郭姓负责人说:“不知道这回事”、“我不认识继军”。

  就阳阳的行为属不属于见义勇为,焦作市公安局政治部一位负责人说,关于阳阳的事情,公安部门从出警到后来的人证,这些情况都掌握,按说阳阳的出发点和动机是好的,应该属于见义勇为,但关键是酒店楼顶发现的那“两个人影”,目前无法确定他们的身份,因此还不能认定他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焦作苍穹律师事务所赵振华律师说,虽然没有抓住小偷,并不能否认阳阳的见义勇为行为,既然有见义勇为行为,就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

  (记者 郭长秀 通讯员 龙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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