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06:35: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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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南风窗》刊发报道《村官腐败透视》后,被众多网站以《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为题大量转载,引发网友的大量跟帖和评论。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地回应】
相关报道内容
与事实明显不符
因《村官腐败透视》报道中部分事例涉及三门峡市,引起当地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人调查核实。三门峡市委新闻发言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战洲告诉记者,他们及时调查,发现文中反映的问题要么与事实不符,要么移花接木或以偏概全,要么混淆时空概念。
关于村支书张大万(化名)性侵村民留守妻子一事, 9月3日下午,三门峡市委宣传部与原文作者联系沟通,对方表示要“遵循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为新闻来源保密”,始终未能说明村名或村支书的真实姓名。
关于渑池县一位刘姓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征地款上百万元被判刑一事,渑池县人民法院调阅了近十年村干部违法违纪案宗,没有发现有刘姓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征地款上百万元被判刑一事。
任战洲表示,近年来,三门峡市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农村的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当然,不排除有个别村干部违法违纪。
【记者调查】 原作者称“要对信源保密”
事实是否如任战洲所说,9月4日,大河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核实。
记者联系三门峡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得知,《村官腐败透视》一文中提到的张大万性侵事件发生在“三门峡西南距市区90公里”,因可能涉嫌犯罪,该局高度重视,但缺乏具体线索,无法侦查,遂与该文作者联系,希望其提供线索,以便展开侦查,但对方以“不方便以个人身份透露信息”为由婉拒。
“接下来,我们考虑给《南风窗》杂志发函,请求协助提供线索破案”,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随后,记者和《村官腐败透视》原作者取得联系,询问“性侵留守妇女的村支书”的情况,他说,三门峡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都有人和他联系问这个问题,他都没说,“我没法提供,作为记者要对信源保密。”
记者了解到,关于《村官腐败透视》文中提到三门峡市检察院“调查显示”村支书、村主任职务犯罪比例高一事,三门峡市检察院并没有发布过此类调查结果。文中所举事实、所列举数字为2011年4月14日媒体刊登的另外某市检察院的一项调查,而非三门峡市检察院。
【当地媒体】 这个村支书有点不好找
三门峡市当地媒体昨天也针对此事刊发报道称,“经多方调查采访,感到此事不靠谱”。
该报道说,他们的记者根据网上标出的“三门峡西南90公里处”示意图按图索骥,只有灵宝市朱阳镇和卢氏县杜关镇两处符合该文章所指位置。对此,记者分别采访了灵宝市委宣传部和卢氏县委宣传部。两宣传部门均表示,经他们调查了解,该文作者近期从没有到过灵宝和卢氏这两个地方进行实地采访,他们那里也没有文中所说的现象。
针对此事,网友在纷纷发表评论“求真相”的同时,也对三门峡市官方积极调查回应舆论,以及三门峡市公安机关主动介入案件调查给予了称赞。网友“脸蛋好似红苹果”说,“为三门峡不回避、积极调查、迅速回应媒体赞一个”;网友“午闻”说:“赞!态度和反驳非常合理,用事实说话,是政府部门的行事准则,透明化监督与沟通让人民充分了解事实真相,无比赞!这才是应该做出的反应啊!”
(记者 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