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9 06:39: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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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19时30分许,312国道信阳罗山县城一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天津牌照的轿车突然加速,从路南冲向路北的一个夜市,撞上路边石礅后停了下来。目击者称,轿车从冲入夜市到停下来,行程约60米,其间导致十几人受伤。
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28日19时30分许,312国道罗山县城大转盘路段,聚集了大批摊贩和前来购物、吃饭的市民。就在这时,一辆沿312国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的别克轿车突然加速,从路南冲向路北的人行道,直接从夜市中间开过去。“大概五六十米后,前轮撞到石礅才停下来,然后就听到此起彼伏的惨叫和呼救声。”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轿车突然冲进来,很多人猝不及防,根本没机会躲开。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场到处是血迹,有十几个人倒地不起。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牌号为“津AU6816”。
事故发生后,有网友上传了现场的图片。图片显示,事发现场位于城区繁华地段,四周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许多摩托车、电动车倒在地上,还有些被撞碎的塑料椅也散落一地。肇事车辆挡风玻璃上留下一个大窟窿,有警察正在现场勘查,救护车、消防车也抵达现场展开救援。
罗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台向本报证实,事故发生地为罗山县城南头家得利超市门口。
今晨零点40分,罗山县警方初步调查得知:肇事嫌疑人翟某,1972年生,家住罗山县城关南街,持C1型驾驶证。经抽血检测,翟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19mg/100ml,不属于饮酒驾车。肇事车为津AU6816黑色别克轿车,事故共造成19人(其中男12人,女7人)不同程度受伤,有2人软组织轻微受伤,已自行出院,其他受伤人员均在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肇事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姜烽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