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6 16:0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中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如果病人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器官从何得来?病人家属很犯愁。在我国器官不允许买卖只能靠捐献,但捐献量不足也是困扰医学界的难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偶尔使用死刑犯器官在所难免。不过,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一语惊人。他说:"不用两年时间,我国公民身后器官捐献,就可以完全取代器官移植对死囚器官的依赖"。
黄洁夫:现在是慎用死刑,尽量的少用死刑,这个是每个国家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是一样的。中国必须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也是与我们传统文化所接受的一条器官的捐献的道路。
目前,我国公民器官捐献总数已达到1010例,虽然捐赠数量这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和每年上百万人等待着器官移植相比,这个缺口还相当巨大。黄洁夫透露,卫计委即将出台"器官分配与共享的规定"文件,将要求全国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要建立器官获取组织,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公平、公正地分配、使用捐献器官。
那么,器官供应量在国外是什么情况呢?在美国这样一个医疗系统相对发达的国家,器官捐献有着较为规范的流程。曾在美国留学的李玚介绍,美国有负责器官分配工作的专门组织,而美国的器官捐献量也是世界排名前列的。
李玚:器官共享联合网络是美国的负责器官的分配工作的一个专门的组织,简称是UNOS,日常的工作就是要维护器官获得以及移植网络工作这样一个组织。通常通过UNOS的电脑系统,器官获得者365天一天24个小时不间断与等待获得器官的这些患者进行配型,通常首先会考虑的还是双方的机体的配型情况,通常会找配型最近的。其次考虑的就是说捐献首先考虑当地的人,之后是考虑这个一个区域的人,然后才是整个国家范围内来考虑。
其实最难的过程还是等待,就是按官方的系统来说的话,等待捐献的患者个人的名气以及他的经济实力其实不适合纳入考虑的因素。不管是州还是联邦他们做的相关工作还是比较多,有一些州甚至在尝试说用这种选择参与的项目来帮助提高更多人参与到器官捐献当中。有一个数据显示,就是说按世界范围内来说的话,美国基本上是第四高的器官捐献率,也就是说大概每百万人当中有26个人是自愿的器官捐献者。
庞大的捐献量自然是器官移植得以实现的坚强后盾,当然,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美国这样的捐献量,比如,在澳大利亚,本来就人烟稀少,又没有死刑,器官从哪里来又该如何分配呢?听听《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刘珏怎么说:
刘珏:其实在澳大利亚没有死刑这一说,所以通过死囚提供人体器官这样一个渠道是不成立的。在澳大利亚最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在你申请驾驶执照的时候,他会明确的问你,是否愿意成为器官的捐献者。另外,在澳大利亚就是说临终前的遗嘱也可以进行遗嘱的委托的器官捐献,澳大利亚今年已经明确采取了立法,明令禁止澳大利亚的公民和居民,从任何国家或者是渠道接收被活体摘除并转卖的器官。
回到发展中国家进行器官移植的手术,他们认为在第三世界国家可能捐献的器官会更容易找一些,手术费更便宜一些,所以在澳大利亚由于器官短缺问题就决定了他们在开展移植手术过程中会建立一套非常公平、公正的制度,来确保每个人都是在合理公正的情况下,等待器官捐献移植这样一种手术。他特别的强调就是说,在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时候,要排除人种、宗教信仰,性别,性取向和社会关系之间这样一些复杂的因素,给你进行公平合理,公正等待做手术的排序。
而日本在器官移植上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旅居日本的华人唐辛子说,日本通过修改法律来增加器官捐献的供应量,也有专门网站供志愿者报名,同时号召人们捐献。
唐辛子:在1997年,日本政府通过了一项器官移植法,这个法律在2009年他们又重新做了修改,修改以后这个跟原来有什么不同,以前说不满15岁的小孩子,因为他可能对自己的想法表示不清楚,如果不幸夭折或者死亡的话,小孩子的器官按照当时没有修改之前,小孩子本身死亡的,没有要求捐献器官的话,那是不能够使用的,但是在2009年重新修正了以后,他一个主要的一点就是脑死亡以后,只要他的家属有书面的签署的同意书,愿意捐献,都可以提供这个器官的捐献。
在日本现在有一个网站叫做全日本器官移植网络,在这个网站上他们经常会更新,到现在为止到2013年7月底为止,现在已经有13000多人在这里登录,就是说以后希望能够移植自己的器官,捐献给别人,就是志愿者。通过这种网络来征求这些志愿者,然后也告诉大家你提供自己器官的移植,能够对那些需要的人对他们有什么帮助,就是提供这方面的一些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