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16:09:00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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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大石坝,刘女士拿着房屋买卖协议却无法入住。
今年初,刘成君女士通过中介公司,花费66万余元购买了一套位于江北区东海岸小区的二手房。但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她购买的这套房屋早被前房主出租给他人,而且租期竟然长达20年。昨日,中介公司称并不知道房屋已出租,会联系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对此,律师建议,刘成君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原房主撤销合同,索要66万余元购房款。
过户后发现房屋被出租
刘成君家住沙坪坝区,40岁的她是一名会计。今年1月5日,她和家人到东海岸小区看房,昊东房产中介的业务员向她极力推荐该小区3栋2—1的房源。随后,刘成君看了这套87平方米的三居室后,觉得比较满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刘和中介最终商定以66万余元价格购买该房,并交了2万元定金。不过,和刘成君签合同的并不是原房主黄廷武,而是委托人王立兵。
记者从房屋买卖协议上看到,物业交易形式为产权全权转让,转让价为66.6万元。签合同两天后,刘成君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40万元房款,此后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也非常顺利。21日,刘成君办理了过户,拿到了房产证。
“后来我妈去看房子,发现门口竟贴了一张租赁合同,门上写着‘房屋已出租,买了也住不进来’。”刘成君得知这一消息后,随即联系中介,对方称房屋不可能出租,喊她放心。
2月25日,刘成君将剩余的24万元房款打到了王立兵账户上,然后联系中介公司,要求接房。然而,接房当天,刘成君却发现屋里竟住了人,对方手里还有租赁合同。
中介称不知道存在租约
昨日,记者和刘成君一同来到她购买的房屋,看到门前仍贴着那份租赁合同,上面写明去年11月4日,原房主黄廷武将房屋出租给了文先生,租期20年,租金、押金共计13万元。住在房子里的租客周先生称,租房者文先生是他的老板,去年12月他和几名同事住进了该房屋。
发现房屋已被租出后,刘成君多次找到中介公司要求接房,但由于屋内住着人,还拿着租赁合同,事情一直没处理下来。记者随后联系上中介公司老板罗成,他表示并不清楚房屋之前存在租约,也表示会联系房主和代理人,三方共同出面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
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说,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来讲,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刘成君可以和承租户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她就要等20年租赁期满后才能入住。
“目前看来,或许原房主隐瞒了房屋出租的情况,对方就存在欺诈的嫌疑。”潘兴旺说,因为刘成君不知情,做出买房决定并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她可向法院起诉,撤销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其间中介有配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