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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张亮微博广告一条23万 中介称给钱就发

2013-12-20 16: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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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2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今社交网络可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不陌生,经常用微博、微信,普通人现在很多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比如说吃饭之前,先拍张照片,分享到自己的微博当中跟好友分享。但是一般人发这些东西可能仅仅是作为一种分享、推荐而已,那么有些人就会有一些用心和目的去发布这些东西来赚取一些经济利益,这就是所谓的软广告。那这其中就不乏我们熟悉的一些明星面孔,明星平时像拍电影、电视剧挣钱,拍广告也挣钱。但是在微博上发布软广告赚钱这样的情况可能大家不太知道。而明星发布这些体验式微博进行办理推广的行为一直以来还是很活跃的。

  曝张亮微博广告达23万一条 中介称明星无底线、给钱都能发

  比如说,最近因一档比较火的节目《爸爸去哪儿》而迅速蹿红的一位老爸,近期也在他的微博上说:“瘦了7斤,看节目自己笑起来居然有皱纹了,看来真的要注意了……朋友送来XX面膜让我好好保养一下!” 就有中介机构直接报价说,找他发软广告,一条就23万元。

  问题就来了,很多人这样的疑问明星这样做到底合适不合适呢?这样的广告可信吗?由谁来监管?产品一旦出了问题,明星们又该不该担责呢?

  “朋友开了家餐馆儿,请大家去捧场;最近看了个电影,感觉不错;新买了一个蛋糕,吃着可还行。”

  ——这些措辞,频频出现在明星微博里,粉丝们原指望通过微博一窥明星私生活,没想到,穷困的自己成了有钱的明星们的营销对象。记者联系一家名为"微播易"的微博广告中介,这一机构的宣传口号是"横跨六大平台,掌握十万账号"。在其推广页面,罗列了林志颖、杨幂、李小璐等明星账号以及"所长别开枪"和"留几手"等微博红人。哪些名人愿发软广告?这位中介开门见山:

  中介:这些明星,说实话他们其实都没什么底线的,你只要给钱,他们什么都可以发。

  记者随后咨询了当下的行情。

  记者:基本上的明星都能找着吗?

  中介:大部分都能找到,像现在最火的《爸爸去哪儿》里面的人,能跟张亮比得人很少,就是在这个价格范围内,因为张亮确实现在非常火嘛,他又跟时尚挂钩,家庭挂钩,小孩也挂钩,所以任何的品牌都适合找他来推。他这边的价格也是涨得有点控制不住吧,他今年是23万吧,明年可能就不止这个价了,明年会更高。

  中介曝杨幂、徐峥、黄渤等明星均涉足微博软广

  记者:我看你们那个网站上列了好几种嘛,是不是说这种明星比段子手贵一些?

  中介:对,段子手他们接单比较频繁。明星还是会考虑跟他们的自身符不符合。

  记者:我平时也关注了好多明星,但是并没有看出来他们的微博里有明显的软广告啊。

  中介:有啊,你关注的都是谁啊?

  记者:像杨幂还有孙杨。

  中介:孙杨用得比较少,因为他偏体育,可能跟他结合都是一些运动品牌。杨幂在我们这发的不少,很多都找她发。徐峥跟黄渤,之前我们找他们合作发了一个酒仙网的,不知道你看到没,徐峥、黄渤加起来估计现在得要30万一期。

  这名中介的话里是否含有水分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圈内人士顾先生处我们了解到,在"微博软广告"界,"微播易"的旗号鼎鼎有名。

  顾先生:明星的代言一般都不是个人团体可以做得出来的,他一般是微博,一些微制作,就像“微播易”他们是找明星作的,他们会打包来做,这种公司行为,是跟明星的经纪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是有一个资源互换的过程,一方面他可能挑两个明星来做事件,另外一方面,平时他会帮经纪公司去推新人,所以他们之间会有一些利益置换的过程。

  过去一年,顾先生自己在微博以多种形式投放软广告,他笑称,自己对这一行业那么了解,都是花钱砸出来的。那么,明星和中介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动辄几十万的报价,最后怎么分?

  顾先生:他们现在在外面报明星的价格,是因为明星是有行情的,不能报的太低,报低的话就显得那个明星不入流。大活基本上,只能蒙土包子,越是一线的明星越是接不了大活的,比如你不太可能会找到姚晨,包括"微播易"也报姚晨的价,但是他会有一个说法,叫要先预约,后才能确定能不能接,也就等于是他要去问姚晨同不同意、接不接广告,但是实际上来说,这就是“微播易”没法做的。

  专家称软广告追责应和普通广告一视同仁

  顾先生也表示,中介高的吓人的报价,很多时候也并不是实价。

  顾先生:像这种明星的大活,一般都是直接去找明星自己沟通的,是绕过经纪人的,就是不靠经纪人去接单的,除非跟这个经纪人关系特别好,要不然经纪人没法给明星作主。"微播易"给的说法叫打包费用,看他和明星怎么谈,如果说明星太大的话,明星可能要抽掉60%、70%,但是如果,明星是一时热度的话,也许调过头来是他抽60%-70%。

  现行《广告法》中尚未纳入新媒体中明星代言的内容,一旦微博软广告中推广的产品出现问题,追究内容发布方的连带责任难度重重。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软广告追责应和普通广告一视同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刘俊海:广告的本质特征一个是收钱,第二个宣传业主的产品或者服务,我个人觉得满足这两个要件就够了,应当视为是一种广告的形式。

  不管再软它也是广告。最后,我们也给明星们算笔账,别看您现在靠着名气和粉丝们轻轻松松地一字千金。可是一旦您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可就是千金难买后悔药了。广告赚钱理所当然,但这产品来自哪里,品质如何,有没有安全问题?大家别光顾着赚钱痛快了,多多爱惜自己的羽毛才是真正赚钱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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