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1 09:08: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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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深圳龙岗一对夫妇K T V庆生后,以涉嫌抢劫被批捕,公诉时被控寻衅滋事,被羁押382天后,法院判决无罪释放(南都曾报道)。对于这起冤案,两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对公检机关的侦查程序和公诉决定均提出了疑议。日前,龙岗警方经调查后回应称,侦查机关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行为。
两次延期审理后无罪释放
此案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是,2012年7月23日凌晨,被害人欧姓姐弟在K T V门口发生争吵,其间,参加庆生并喝了酒的王德胜等人见二人争吵激烈,便在一旁围观起哄,双方发生口角并冲突,欧姓姐弟被打,并被抢走金项链。后欧某丈夫吴慈某和朋友闻讯从K T V内赶来,并上前制止,王德胜等人见状迅速逃离现场(到目前尚在逃)。
此后没多久,庆生夫妇从楼上下来见到欧姓姐弟倒在地上,但没有理会驾车离开。2个多月后,两人被警方以涉嫌抢劫刑拘。在此后的侦查中,欧姓姐弟以及欧某丈夫指认夫妇俩参与殴打和抢劫金项链。
此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法院两次延期审理后,龙岗法院判决公诉罪名寻衅滋事罪不成立,两人无罪释放。
警方:组织辨认程序合法
被羁押夫妇质疑的第一点是警方组织证人辨认嫌疑人的程序。欧某丈夫吴慈某在庭审过程中“已承认,其在公安机关辨认出被告人张树凤,是因为受到了妻子欧某的提示”。法院认为,“吴慈某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当事人认为,组织辨认应单独进行,怎么会让证人受到提示?
龙岗警方回应称,从证据效力来看,欧某丈夫吴慈某并没有看到案发经过,是在事后赶来的,并非案件关键证人。警方组织吴慈某进行辨认时,肯定是严格按照程序来的,是吴慈某单独一个人过来做的,但是在他进公安局之前,有没有受到其它暗示,警方并不清楚。另外,吴慈某在庭审中承认受到提示,也不排除受到辩方律师的诘问感到压力。
但既然吴慈某并没有看到案发过程,派出所为何仍然让其辨认参与殴打和抢劫的嫌疑人?龙岗警方称,之所以让吴慈某辨认,是为了广泛搜集证据,有罪和无罪证据都要搜集,这在办案过程中是正常的。
监控录像案发一年后出现
家属的另一疑问是,K T V监控录像为何在一年后突然出现,而且经过剪辑。龙岗警方回应称,案发后,K T V总经理称设备正维修,没有监控记录。但到今年,K T V内有员工整理电脑时,发现了录像,于是将其提供给警方。
不过该录像没有直接拍到案发现场,而是拍的K T V大厅,只能印证庆生夫妇是比较正常地出来,而非供述的被人搀扶着出来。该录像本身也非直接证据,对案件事实本身也没有太大影响,只能从侧面印证谁说了假话。
至于家属称录像经过剪辑,龙岗警方称,不能排除录像在K T V时因为技术或人为原因(遭剪辑),当事人和家属如果对录像真实性产生怀疑,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
法院在判决书中,结合事发时一名保安的证词“打斗过程仅维持十几秒”,以及该录像认定,证人“吴慈某从接到电话到跑下来,打斗过程应该结束”,“所用时间远远超出自己所形容的‘跑’或者‘几秒钟就跑下来’”。 (记者汪小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