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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回应"文件请求取保候审":未影响办案

2014-04-18 07:4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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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娄底4月17日电 4月17日,有媒体以《双峰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为嫌犯请求取保候审》为题,报道了双峰县企业家李定胜涉嫌走私象牙被取保候审一事。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4月11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李定胜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李定胜(1950年6月8日出生)三次从谢某某处购得象牙25根。经人举报,2012年11月2日,娄底市公安局以李定胜涉嫌非法经营罪予以刑事拘留。2012年12月7日,经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娄底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对李定胜执行逮捕。2012年12月12日,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据法律规定,将此案移交给双峰县公安局办理。

  案件移交双峰后,因李定胜身患多种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加之时近年关,李定胜作为双峰县内多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数百位农民工工资等待兑付,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对李定胜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双峰县公安局于2012年12月20日依法对李定胜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定胜做到了随传随到,配合办案机关查清案情。

  2013年8月30日,双峰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1月23日,双峰县检察院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被告人李定胜。双峰县公安局于2014年3月4日执行逮捕,入看守所前在双峰县中医院诊断李定胜有三级高血压、心肌缺血型冠心病、颈椎内固定术后、脂肪肝等疾病,双峰县看守所根据《全省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认定李定胜身体不能羁押,作出了拒收决定。双峰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5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据了解,对李定胜作出取保候审及以后的监视居住都是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及程序和法定事由进行的,虽然双峰县委、政府以公函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对李定胜取保候审,但没有影响到司法机关的独立办案,也没有产生相应的后果。目前,此案正在依法依程序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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