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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原书记捐钱给寺庙 刻名字于佛石供香

2013-11-12 07:05:00 来源: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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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志光。宁彪摄(资料照片)

    黄志光。宁彪摄(资料照片)

  漫画图:官员脚踏黄金持有枪械。

    漫画图:官员脚踏黄金持有枪械。

  百万贿款17斤冬虫草照收

  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

  100万元现金、17斤冬虫草、26件玉器、7把枪、1套别墅……这些耀眼的东西,如今成为了黄志光获罪的关键。

  昨日,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约550余万,并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黄志光现年59岁,广东海丰人。17岁开始参加工作,在企业从一名普通工人干到领导职位。工作20年后,黄志光转入政坛,担任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此后官运一路亨通,直至深圳宝安区委书记。

  2003年,黄志光调任汕头,尔后当上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成为地级市一把手。2010年,黄志光调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颇让人玩味的是,黄志光出事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向下属强调要严守党纪、管好配偶和子女,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没想到,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仅一年,他便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在昨天的庭审中,黄志光对大部分指控表示认罪,但对部分事实仍有异议。

  庭审到最后,公诉人提出,黄志光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未能把握底线,收钱为他人跑官升迁,陷入诸如玉器等私好里,应当接受法律制裁。黄志光则提出,自己一身病症,希望法庭可以轻判。

  据了解,黄志光案发后已退赃80万元,此案有待进一步审理。

  【庭审直击】

  三大焦点控辩双方各有说法

  昨日,步入广州中院的黄志光,头发稀疏泛白,脸上长出了老年斑,与出事前出现在镜头里的形象相比判若两人。

  听完指控,黄志光对刘某某、郑某某共70多万元贿款,坦承“收了”。对其他指控,则基本进行了“情况说明”。比如,对于非法持有枪支一事,黄志光说,5支从未上证的枪支,是深圳市某领导给他试用的,因调任汕头走得急,没来得及还。之后一拖,便把这事也给忘了。

  焦点

  1

  义兄给120万元,是受贿还是借款?

  公诉人认为两人前后说法不一致不足采信,而且黄志光一家根本不差这钱

  最有争议的是,黄志光翻供称黄顺丰的120万元,是借款。

  日前,其义兄黄顺丰庭审翻供称其与黄志光只是普通朋友,120万元仅仅是垫款。昨日,黄志光申明其与黄顺丰是拜把兄弟,一年见面起码七八次;但也否认120万是贿赂。

  此前黄志光供述,给儿子买婚房时,看中了一套990万元的别墅。黄志光的亲戚帮忙张罗此事,黄顺丰多有介入并提出出资100万,最后干脆连零头也出了。昨日,黄志光称其早前说明了,因为买房时他在汕头工作,不方便凑钱转账。为了避税,双方签约合同售价是两三百万,业主要求一次性付款。看房价涨得快,他就借用黄顺丰120万元买下房,差不多一个月就还了110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黄顺丰与黄志光在后期供述,都否定了行贿120万元且两人没有串供。

  对此,公诉人认同没有串供,但认为两人一开始认账,为趋利避害又翻供;二人在还钱时间、数额等问题上一直有严重细节出入,前后说法不一致,不足采信。公诉人说,从黄志光一家的账户看,根本不差这钱。

  当公诉人问及黄志光如何迅速筹集100万元时,黄志光解释其母早年救过一人,此人之后到香港发展,便常年资助黄家。几十年来,因工作忙和此人未曾谋面。其母亲过世前瞒着姐妹给了他300多万元。而且,他还有一位当官的义父,过世前也给他留下100多万元。

  焦点

  2

  收钱后捐给寺庙,算不算是受贿?

  公诉机关称黄志光收受100万元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捐钱求佛祖保护在佛石上刻下名字也是图名谋利,属于受贿情形

  对于收受深圳某实业集团老总李某鹤100万元,黄志光供述了细节。他说,李某鹤曾两次送钱给他,他都拒绝了。

  之后,他在某寺庙为母亲超度时,该住持说寺庙资金紧张,希望黄能帮忙拉捐款。黄志光就找来李某鹤。李某鹤当即表示愿意捐200万元,100万元则以黄志光的名义捐。

  一日,李某鹤和黄志光之子吃饭,其儿子带回了一箱“土特产”。到了捐款日,李某鹤来电,告诉他务必带上那箱“土特产”。这下,他才明白过来,“土特产”里头装着钱。之后,他把这笔钱以儿子的名义给捐了。其辩护律师认为,这笔钱没进黄志光腰包,黄不过挂个虚名,不能算贿赂。

  公诉机关则称,黄志光收受100万元,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黄志光捐钱求佛祖保护,在佛石上刻下名字,供香客跪拜敬仰,也是在图名谋利,属于受贿情形。

  焦点

  3

  冬虫草一斤3万多元,鉴定价偏高?

  公诉人指出,行贿人吴某某已证实这批冬虫草的级别,鉴定价已经算低

  对于收受玉器摆件、罗汉床、冬虫草等,黄志光和辩护律师对鉴定价值提出异议。

  黄志光说,有些玉器有裂痕、有瑕疵,估算169.45万元,偏高。其辩护律师说,冬虫草也分类型等级,而且有些冬虫草一盒不足一斤,有些只有八两,可能填充了其他物品,一斤3万多元的鉴定价,偏高。

  公诉人解释,从黄家搜出来的玉器摆件,要黄志光一件件回忆出处或价值,确实有难度。但行贿人詹某某是玉器爱好者,对送出东西有印象,证言可信。物件价格没有书证和明确的说法,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对其中一件玉器及罗汉床的价格,同意采用证人说法。如果还有异议,尊重重新鉴定的决定,但现在估价并不高。

  关于冬虫草,公诉人指出,已查实相关涉事人员串供作伪证。下属求升职,贿送物上缺斤短两,不符合常理。行贿人吴某某已证实这批冬虫草的级别,鉴定价已经算低了。

  ■检方指控

  1

  帮五人升官谋利过百万

  据起诉资料,黄志光的受贿始于1999年。从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到汕头市一把手,至少帮过五位官员升迁,从中谋利不下百万元。

  1999年2002年,黄志光在任深圳宝安区委书记,多次收受宝安区农业局局长、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刘某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5万元;收受宝安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某贿赂人民币40万元、港币2万元,帮助二人升迁职位。

  2005年至2006年,黄志光在任汕头市长、市委书记,应其义兄黄顺丰的请托,帮曾某,徐某升迁。后来,二人均官至局长。

  2008年至2010年,黄志光收受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吴某某给予冬虫草17斤,价值人民币58.22万元。之后,曾到边远地区挂职的吴某某,顺利转正处。

  2

  儿子买别墅收义兄120万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0年,黄志光帮拜把兄弟黄顺丰拿到宝安区光明街道工程;应黄顺丰请托,帮人升迁;还帮黄顺丰持股的公司开展业务。

  其间,黄顺丰为感谢义弟长期关照,在黄志光为儿子买别墅时,送来人民币120万元。

  3

  收100万元现金捐给寺庙

  检方指控,2008年9月,黄志光收受深圳市某实业集团董事长李某 鹤(另案处理)给的100万元现金,并用其儿子的名义捐给海丰莲花山某寺庙。随后,在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某招标项目中,李某鹤一举中标。

  另一名企业家则用“喜好”攻破了黄志光。检方指控,从2002年至2010年,深圳某集团董事长詹某某贿送给黄志光各种物件,包括价值约169万元的玉石摆件共26件、市价近30万元的香枝木罗汉床。

  尔后,黄志光为詹某某亲戚的职务调动、詹某某在南澳的投资、詹某某投资在汕头设立记者站等事提供不少帮助。

  另外,2011年,黄志光家中被搜出制式猎枪6支、制式气枪一支。检方指控黄志光行为构成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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