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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发函:恳请法院对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

2013-10-22 06:56: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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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日,古寨村被强拆的房屋。新京报记者 杨杰 摄

    2010年11月1日,古寨村被强拆的房屋。新京报记者 杨杰 摄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发给太原市中院的函。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发给太原市中院的函。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

  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昨日,记者拿到了这两份公函复印件。

  公函称疑犯家属上访求轻判

  这两份函件印有“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字样,标题均为“关于对太原市晋源区古寨‘10·30’事件一案中被告人武瑞军判决重审慎重量刑的函”,一份是发给山西省高院,落款为2013年3月7日,另一份发给太原市中院,发函日期为同年7月16日。两份函件意思相同,除陈述案件外,还提到武瑞军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其家属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到区及有关部门上访,并提出减轻量刑的诉求。

  在最后一段,这两份盖有政府公章的函件称,“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恳请法院对武瑞军重审量刑时,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

  “晋源区政府发公函公然向省高院、市中院求情,要求轻判武瑞军等人,这是赤裸裸的干扰司法。”昨日,太原强拆案死者孟福贵之子孟建伟说。

  家属庭审时意外发现“求情函”

  孟建伟说,父亲死后,2011年1月,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不服上诉。2012年5月,山西省高院重审此案,当时未有结论。

  直到今年4月,省高院才发回让太原中院重审,重审开庭本来定在今年7月30日,未料推迟到了9月16日,他正是在9月16日的庭审上意外发现了这两份“求情函”。

  “我不能说法院受到了政府发函的影响,但两份公函出现后,案件推进确实有所变化,比如重审和推迟审理,这不能不让受害者怀疑。”孟建伟称。

  区政府承认发函否认求情

  昨日,记者就两份函件的真实性一事联系太原市中院,负责外宣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证实,他提供给记者以供核实情况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这函确实是我们发的。”昨日,晋源区政府办李姓主任承认,区政府的确盖章并向省高院和太原市中院发过这两份函,但他否认目的是为了求情,“为什么发函?我急着开会,先不给你说了。”随后挂断电话。

  ■ 回放

  强拆者翻墙入室打死居住者

  死者孟福贵涉及的拆迁工程涵盖在太原市晋源区滨河西路南延工程中,该区古寨村近百户村民需搬迁。

  2009年5月,拆迁工作开始,因先期补偿款每平米单价不足1600元,引发村民抵触。随后又因央视曝光古寨村原本安置村民回迁的用地被建成别墅区按商品房销售,拆迁暂时搁置。2010年,补偿款升至每平米2600元上下,但因村委会在补偿款发放一事上出现打白条,拆迁再次受阻。

  案发前,一村民的房屋半夜被推倒。孟福贵担心被强拆,遂居住在被划定拆除的房屋中。2010年10月30日凌晨2时许,十余名男子翻墙后破窗而入,用木棒结束了孟福贵的生命,他的后脑被木棒留下了数处鸡蛋大小的骨坑。后此案被孟建伟发布于网络,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太原市政法委和晋源区公安局当时确认,拆迁公司委托没有拆迁资格的柒星保安公司老总武瑞军组织强拆,参加行凶的有几十人。警方随后刑拘多名打死人的疑犯。孟家说,他们最关心的“谁是指使或雇用柒星保安公司强拆行凶的幕后主谋”至此都没有答案。

  ■ 声音

  “这是行政干预司法”

  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苏怀东律师认为,这是以行政干预司法的行为,政府如认为法院审判不公,可提供证据供法院裁决,“政府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判决经常上访,因而恳请法院慎重量刑,这完全没有考虑这起强拆事件的受害方的利益,这已经是一种不公正的态度。”(记者 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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