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9 08:52: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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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下旬,《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即将出炉,继专家座谈会后,昨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6名基层上访群众参加立法座谈。“信访局的门难不难进?接访人接访得怎么样?”面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抛出的问题,在座群众代表均称满意,“苦水”都倒向了信访协调机制的拖拉无效,越级上访因此产生。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主动征集代表意见,信访条例如规定同一事项上访人数上限为5人,“能不能把话说清、达到目的?”该条款随后遭到多名群众代表反对。
群众代表:限制上访人数难以执行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开场即言,目前绝大多数群众诉求合理合法有据,走正常程序表达诉求,但也有个别群众诉求理由不充分、证据不够清晰,接受不了调解结果,“反复上访、越级上访、超规模上访”。会上,金正佳还主动征集代表意见,信访条例如规定同一事项上访人数上限为5人,“能不能把话说清、达到目的?”
作为广州一拆迁户集体的代表,许景华给出了否定意见。他说,上访过程中时常碰到政府部门说话不算数,说了明天又拖后天,让群众缺乏信任,有人就会觉得人来得越多闹得越大问题才能解决。“没有实权的人整天说研究研究,害死人。”许景华认为,座谈现场一定要请到真正有“话事权”的人,只有这样才能说服5个代表,让他们劝服其他人不要上访。
群众代表费振宇也对限制上访人数抱有怀疑,他认为信访本身就是司法诉讼正常渠道外的“非常规手段”,有时还靠领导意志拍板解决,立法限制上访人数很可能执行不了,成为一纸空文。
重大信访事项或倒查追究责任
对于代表们的意见,肖志恒表示深受启发,他说,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作为立法的重要课题,从源头减少决策欠妥、行政不当。比如一些本来在基层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由于相关单位不负责任,群众来到市里或省里上访,造成重大信访事项,要建立倒查责任制,追溯源头,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肖志恒还表示,信访渠道要清晰明示,政府各部门、公检法机关,都应清晰列出本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也要明确告知群众哪些问题找哪个责任单位。
(记者 陈竹沁 通讯员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