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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女遭强奸检方不批捕 警方:补充侦查

2013-08-07 14:3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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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玉林8月7日电 近日,网传“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少女被25岁流氓强奸5次,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批捕,致精神崩溃”,陆川县警方6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该案正在补充侦查。”

  当事少女的母亲刘女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其女儿今年3月25日在家被骂而赌气出门,后被在QQ聊天中认识、今年25岁的冯某诱骗并强暴。

  刘女士称,冯在施暴过程中遭到其女儿的反抗,过程中其女儿不断哭喊:“求求你,我还是小孩,刚十三岁,放过我吧!”挣扎过程中其女儿还把冯某的眼角抓出了血,怎奈女儿年幼无力,终遭强奸,冯某为防其逃跑把她的衣服藏到卫生间,最后还索要了她的QQ密码。

  刘女士称,案发后,冯某曾一度恳求想私了,并承诺给一万元钱补偿。但刘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

  刘女士称,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冯某被抓十多天后就被放出来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女士立即找到派出所询问。民警的答复是:“冯某是取保候审。”

  陆川县警方7日提供的信息通报显示,2013年3月28日下午,居住在温泉镇万丈街附近的蓝某在其母亲、表姐的陪同下到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13年3月25日晚至次日凌晨,在温泉镇峨眉街某酒店房间遭到温泉镇安宁村的冯某强奸。

  陆川县警方介绍,该县警方3月29日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冯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尚未侦查终结,仍在侦查中。 (记者 杨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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