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被列入全国试点 试点区刑事辩护率达70%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河南为全国8个试点之一 2012年河南已先试先行,今年前9个月部分试点区刑事辩护率近100%。
核心提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河南成为全国首批8个试点之一。昨日,记者联系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我省早在2012年就已率先提出这一概念并积极实施。
新政
两部门联合发文“试水”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河南为全国8个试点之一
26岁的李某被指控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然而,从被公安机关抓捕开始,李某就没有亲戚与其联系,没有人为他聘请律师,其本人也没有提出要求。这样一来,到了庭审现场,李某作为被告人,却没有辩护人,其相关的权益可能会无法保障。辩护律师的缺失,在刑事案件中并不罕见。
据介绍,目前全国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约为5.2万余人。多年来,广大律师积极履行参与刑事辩护职责,对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刑事辩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受律师资源、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执业能力等因素影响,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辩护率较低。
为促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建立,更加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8个省(直辖市)试点,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河南
快走一步,无辩护人参与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延期开庭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河南早在2012年就已在全国率先提出这一概念并积极实施。
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以下三种情况由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当事人是盲、聋、哑人或精神病人的;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此基础上,2012年4月,河南省开始探索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首批选择济源市、永城市、登封市等6个试点市(县、区)的刑事案件,无论当事人是否经济困难,只要未聘请律师,当地法律援助机构都将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2016年年底,“全覆盖”工作再升级。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除非其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被告人明确拒绝委托以外,没有辩护人参与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延期开庭。
成效
试点区刑事辩护率达70%部分试点区接近100%
经过5年的探索实践,目前,河南省级及18个省辖市将适用各种程序审理的被告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率先实现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另一方面,在全省158个县(市、区)中,选择31个律师资源丰富、工作基础较好、保障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试点地区办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23件,刑事辩护率达到70%,其中委托辩护占29%,法律援助辩护占41%。滑县、金水区、川汇区等试点地区刑事辩护率达到80%以上;夏邑县、登封市等试点地区刑事辩护率接近100%,率先实现了被告人人人有辩护律师的局面。
如今,河南被列入全国试点,这项工作又将如何开展,为更多百姓带来福利呢?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下一步,作为试点省份,省司法厅将联合省高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完善配套保障政策,强化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辩护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刑事辩护职能作用,争取早日在全省县级范围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