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10月1日起施行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10月1日起
河南将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
河南商报讯(记者 崔文)9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而之前分别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平均增幅8.3%。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