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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顶津食品公司伪造数据 责任人被拘留

日前,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2月份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公布了两起环保典型案例: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日前,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2月份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公布了两起环保典型案例: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规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控案和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适用行政拘留移送案。其中,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以清水代替总排口采样伪造数据受到处罚,直接责任人被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拘留。

  环保部的通报显示,2016年1月25日,郑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郑州顶津食品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中放置有一个蓝色清水桶,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直接从该清水桶中取水样。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郑自环限改〔2016〕第002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路恢复正常。2016年2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清水桶已拆除,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2016年3月18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规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控行为作出了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于3月21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单位。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2016年5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对直接责任人张某下达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环保部表示,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目的是随时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防止超标、偷排现象发生。因此《环境保护法》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要求实施行政拘留。在执法实践中,在环保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故意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康师傅控股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是顶新国际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之一,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投资总额7200万美元,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主要从事康师傅饮品系列的生产与销售。其公司所在地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年产值达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