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发文:今后评职称外语不再是“必考”
8月29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今后,职称外语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
8月29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今后,职称外语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过深入调研论证确定的,外语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必要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这也是我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进一步拓宽人才评价渠道的重要体现。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外语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但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是一项长期任务。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3月25日省人社厅职称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曾说,早在2007年,我省就曾明确年龄50周岁以上的人员、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等13类人员可以免予相应职称外语要求。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全省职称工作会议上,我省职称改革就曾进一步“小步快跑”。其中提到,今后的职称评审中,论文论著要求将逐步淡化,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一刀切”,重能力、重业绩将成为新的人才标准和职称评价导向。
近两年来,我省在职称工作服务人才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开通成长快车道,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年,省人社厅还将进一步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和业绩特别突出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对于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特殊人才,将建立起对特殊人才的常态化的评价机制。(记者 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