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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医生因受贿546万元 被判刑14年

本报南阳讯南阳市中心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范泽旭受贿546万元,另有9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日记者获悉,唐河县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数罪并罚,判处范泽旭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记者郭启朝

  本报南阳讯南阳市中心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范泽旭受贿546万元,另有9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昨日记者获悉,唐河县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数罪并罚,判处范泽旭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接到判决后范表示不服,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