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前河南取消一批审批事项 告别跑腿
以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一些审批手续将取消,办理人事业务,再也不用多跑腿。
昨天下午,省人社厅召开会议宣布,在改进人社领域公共服务,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清理取消无谓证明等方面做了时间节点要求。
7月20日前,河南取消的一批审批事项中,不少内容事关民生。其中包括: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同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另外,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我省还规定,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另外,还有一些程序将简化。其中包括: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记者在会议上还了解到,我省将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省人社厅要求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