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为期8个月
制图/张翔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败不断加码,打掉了不少“老虎”。然而,单纯惩治高官腐败并不能完全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百姓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的是群众利益,损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是腐败问题由小到大的源头。
从今年5月份开始,全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河南商报》推出系列报道,对这场“攻坚战”进行深入解读。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赵强
如果把“大腐败”的高官比作“老虎”,那么“微腐败”的基层官员就是嗡嗡乱飞的“苍蝇”。“老虎”固然可恨,但那些截留私分扶贫款、贪污侵占补贴资金的“苍蝇”,因为直接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让人深恶痛绝。我省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就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瞄准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典型案例】
侵害群众利益 有些案例触目惊心
扶贫资金、惠农补贴、危房改造……凡经手项目、资金,有机可乘就“雁过拔毛”,更有甚者竟然向死人身上伸手……
2014年10月,平顶山市鲁山县瓦屋镇上寺村党支部书记雷九江从镇政府领取抗旱救灾油票2000元,却未按照要求发放到抗旱户,而是自己和村主任李套、村委委员孙太平、支部委员张志礼进行了私分。2015年10月20日,鲁山县瓦屋镇纪委给予雷九江、李套和孙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志礼诫勉谈话处理。
新乡市获嘉县大新庄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姬紫娟负责统计各村60岁以上独生子女、双女户老人名单及发放补助款的工作,2013年至2014年期间,她利用工作便利,先后两次以大新庄村魏某、西碑村杨某、南务村曹某3位死亡人员的名义冒领独生子女父母救助款,共计5760元。2015年11月,获嘉县监察局给予姬紫娟行政记过处分。
【纪委声音】
由“大水漫灌”转向聚焦重点
近年来,从我省巡视中受理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看,80%以上信访件反映的是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苍蝇式腐败”急需治理。
“抓工作有重点,才能纲举目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指出,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首先要抓住重点领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瞄准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由“大水漫灌”、全面撒网向精准执纪、聚焦重点转变。究竟哪些属于“重点领域”呢?按照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河南实际,省纪委把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政策解读】
着力整治和解决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省纪委的一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要着力整治和解决的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2.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3.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4.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5.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6.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7.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8.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