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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教师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

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在高校创新创业方面,我省又出新政策。

  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在高校创新创业方面,我省又出新政策。按照计划,五年内我省高校创新创业将实现“三步走”, 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高校教师离岗创业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东方今报记者 张静 首席记者 梁新慧

  五年内建设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按照计划,五年内,我省高校创新创业将实现“三步走”:

  今年起,我省要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建立机制、深入实施。

  到2017年,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认定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示范高校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高校将有创新创业选修课或必修课

  根据《意见》,我省将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高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同时,推进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指导教育,将创业就业类课程建设纳入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今后,我省高校学子创新创业方面将有专门的课程。《意见》指出,我省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点,结合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造学、创业基础、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按照要求,各高校要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根据课程特点,试行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转变。

  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根据《意见》,各高校要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根据课程特点,试行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转变。  按照规定,我省高校将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支持在校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创新创业,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同时,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学习在线开放课程、参加学术报告会、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可以将学生参与学科竞赛、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另外,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 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

  不光是对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有优惠政策,根据《意见》,我省各地、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将高校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称调整为创业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称,将创新创业课堂教学、辅导学生实践等工作业绩纳入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范围。  完善高校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逐步降低创业贷款反担保门槛

  我省规定,各地、各部门、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  对于大学生创业来说,资金来源是个很大的问题。《意见》指出,我省将开通大学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丰富反担保形式,逐步取消大学生创业贷款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反担保条件,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