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遭未婚夫殴打 为让其回家母亲圈禁“亲家母”
(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杨建敏张长海)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为了孩子,父母可以说什么事都愿意做,但如果不能理智去“爱”,便会适得其反。家住淅川县的张某在得知女儿被男友带出打工并遭受殴打后,为了让女儿回家,一怒之下,不惜以身试法,两次将“亲家母”王某拉入家中圈禁。昨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管制一年。
女儿订婚后被带出打工受“虐待”
2014年,21岁家居淅川县盛湾镇的小勤经媒人介绍与邻村小田(化名)相识。2月24日,两人订婚。因小勤(化名智力欠缺,家人决定让两人先谈着,等时机成熟再说。5月25日,小田以给小勤外出看病为由带出打工。
2015年3月的一天,小勤的母亲张某因想念女儿便给女儿小勤打了个电话,小勤哭着并向母亲诉说小田不仅打她,还将其锁到屋里不让外出。张某想到女儿还未出嫁,男方就这样对待非常生气。
张某在联系了小田和其家人希望能让女儿回家遭拒后,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女儿回家。
为让女儿回家,两次圈禁“亲家母”
2015年7月13日上午,在外出途中,张某遇到了小田的母亲王某。她让“亲家母”王某到自己家帮着拔草。下午干活结束后,张某将王某骗至家中的偏房内,将门从外锁上,并对王某说明目的是希望让其女儿早点回来。其间,张某在王某被圈禁的房间内放有马桶,家中饭做好后通过窗户递进去,并供应茶水。至15日凌晨在双方亲戚的劝说下,张某将王某放出,但要求是,王某要尽快劝说让小田带女儿回来。
7月18日下午,未见到女儿回来的张某在街上遇到王某后,再次将王某带回家中锁进偏房,限制其人身自由。与第一次不同的是,这次王某只是在家人没有在家时,将王某锁进屋内,其他时间王某则与家人一块生活。至7月24日上午,小田带着小勤回来,向张某认错,并表示以后不再欺负后,张某才将王某放行。其间,张某两次非法拘禁王某共计6天有余。
下午,王某拨打110报警。次日,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随后,双方就小勤与小田婚事达成一致意见,并顺利完婚。
庭审中,据被告人张某讲,当时她一心想着就是怎样才能尽快让女儿回来,做什么事都愿意,至于后果没想那么多。对此,她懊悔不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且被告人是因为爱女心切,目的是为了爱护女儿,出发点并无恶意。案发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又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并经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父母遇事要冷静
此案审判员黄俊慧介绍,本案中,张某完全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劝说小田带女儿回来,但她采取了非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6天,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不仅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在一定程度上也伤害了两家人的感情。
在此她提醒,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爱怜子女,人之常情。但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作为父母对子女要爱之有度,合情合理,更要合法。遇到问题要冷静,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化解矛盾,不要因为心疼孩子而冲动做事,否则,事与愿违,不仅对他人造成伤害,还得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