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4 08:33:00 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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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垃圾短信并从中牟利的案件。被告人陈永利、陈孟中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1年6个月。
2013年12月份,陈永利通过互联网以1.8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发送短信的设备——短信群发器(又称伪基站)。该设备由电源、主机、电脑、天线和手机组成。在使用时,他先用设备中的手机测试出所在地点移动通信企业信号使用的无线电频率,然后开启伪基站,输入取得的频点作为发射频点,再输入短信内容,与发射有效区域内的移动通信用户强行建立连接,中断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网络信号,使移动用户手机接收到伪基站发送的短信息。2014年1月份以来,陈永利雇用陈孟中多次在驻马店市区、汝南县、上蔡县和泌阳县等地向不特定移动用户发送各类宣传广告42.6万余条,并从中牟取巨额利润。经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对缴获的伪基站进行检测,该设备能在935MHz至960MHz频段内发射信号,可对中国移动基站设备产生同频干扰,具有向手机发送短信功能和阻断手机接入仿真基站信号功能。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永利伙同陈孟中非法使用伪基站向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射42.6万余条短信,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陈永利系犯意提起者,在购买作案工具后雇用陈孟中操作,同时负责联系客户,分配获取的非法利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陈孟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量刑时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