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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知多少:以成本之名拒绝“买单”

2013-12-02 09:25:00 来源: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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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持卡人账户资金变动信息是一项令人称道的银行服务,毕竟对于持卡人来说,再没有什么比实时掌握交易信息,确保资金安全来得重要。然而,银行要对此收费,持卡人又将作何感想?

  以成本之名拒绝“买单”

  前不久,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了关于个人消息通知服务收费的公告,称个人消息通知服务费将从12月1日起开始收取,主要包括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对个人客户进行通知服务,价格标准为2元/账户/月。

  消息一出,议论纷纷。2元钱看似不多,影响力却着实不小。

  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招致了客户的不满情绪。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因为大家习惯地认为,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保障资金安全、告知客户账户交易信息是银行的责任。现在,这件“分内事”要收费了,客户似乎很难认可。

  尽管如此,一切却已成定局。对于客户而言,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选择与否的权利——在前述公告中,农业银行方面写道:“需要取消服务,可通过我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和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很简单,如果你不愿意为此支付费用,大可选择取消该项服务。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因为现在银行各种收费名目已经很多了,他们不认可银行用强势的地位作出‘硬性’规定。”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自力律师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提供服务的商家和购买此项服务的消费者双方都应遵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一方面,自愿购买此项服务的消费者确需支付一定费用;另一方面,商家的收费标准应该公平合理。现在的焦点在于,该收费标准是否公平合理,如何制定?依据何在?”

  就“依据”这一点,银行方面似乎有着足够的说辞——成本。“一方面是支付给运营商的费用,一方面是系统开发和维护的费用,现在很多银行都有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整个运营成本是比较高的。”光大银行零售业务人士表示。

  也就是说,银行用“成本”的名义拒绝为短信通知“买单”。而如果假设这样的“成本论”成立,需要讨论的就演变成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据了解,多数银行的短信通知服务采取的是与运营商合作的方式,即运营商提供专门的端口,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外发出,相对于普通的点对点发送方式,每条信息的成本会低一些。

  然而,按照目前农业银行给出的收费标准,2元/月,若按照点对点的单价来计算,客户每月至少要产生20笔进出账交易才“划算”。其他银行的收费标准也大致趋同,其中,建设银行的短信提醒费为3元/月,27元/年;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均为2元/月。

  对此,李自力认为按月收费的执行标准有待商榷,“部分持卡人可能并没有太多的进出账交易,就此而言,如果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交费方式(按月、按笔),会比较合理”。

  “覆盖成本可以,虽然每月收取2元或3元的费用看似不多,很多消费者也不会太计较,但对于每月只有一两次短信通知服务,使用频率不高的用户来说其收费标准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银行不能凭借其强势地位变相谋取这种‘暴利’。”李自力补充道。

  那些“被忽略”的费用

  事实上,暂不论如何界定收费标准合理与否,短信通知费引发的热议至少有一个正面作用,客户明确知晓了该项服务需要付费。中国银行业协会2011年曾对各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相同的项目合并同类项,统计得出服务项目总计达1076项,其中仅226项免费,占比21%;个人业务服务项目为276项,收费服务项目达196项,占比71%,免费的项目仅80项,占比29%。而在名目繁多的银行服务收费中,有很多是经常被忽略掉的。

  比如小额账户管理费。据了解,银行会针对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账户每月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绝大多数银行都有该收费项目,只是针对日均余额的限定不同,具体的收费数额也不同。例如农业银行方面,日均存款若低于500元,按每季度收取3元的小额管理费;工商银行方面,每3个月若日均存款低于300元,每季度收取3元的小额管理费。

  又如同行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年费、挂失费等等。诸多收费项目虽然银行方面曾给出不同形式的公示,但在日常交易和办理业务期间,“被忽略”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储蓄卡方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普卡年费均为10元/年(通常对于代发工资的借记卡银行都会免收年费),补卡工本费方面,不同银行的标准不同,从几元至几十元不等。

  “现在的收费都是公开化的,比如办理存折,我们首先会与客户沟通用途,是否为代发工资、保险等,如果不是,会告知客户关于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但很多时候还是容易被客户忽略。”一位支行网点综合柜员介绍说。

  此外,在信用卡方面,“被忽略”的问题还体现在准确计算方面。“比如取现利息、滞纳金等等,客户需要知晓计息方式,哪些是单利,哪些是复利,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高额费用。”光大银行零售人士介绍说,“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是分期手续费,该项费用是从分期业务办理成功之时一次性收取,无论未来是否全额还款。”

  总体看来,为了减少“被忽略”的情况发生,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大家首先应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比如签署业务合约之前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对于银行的告知、提醒与公示提高重视,如有不明确之处,可通过银行网点、客服的方式进行咨询,不能只关注到“眼前”的,还应注重长期的、持续的“利益”保护,避免各类不必要的“麻烦”。(张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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