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 08:23:00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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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上海此次推出的42条具体措施中,与银行小微企业业务有关的措施主要有两条:一是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提出对商业银行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
近日上海市政府为落实国务院“金十条”印发文件,推出包含了42条具体措施的实施方案。不过有总部在上海的银行人士认为,诸多措施中关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及不良容忍率方面的具体举措,仍需要进一步明确,有些举措仅靠上海自己难以实现。
在上海此次推出的42条具体措施中,与银行小微企业业务有关的措施主要有两条:一是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提出对商业银行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
“怎么落地,怎么操作非常重要。”一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业务部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此次上海的42条举措有一些上海可以自己决策,但有一些是上海自己无法决定的。对于后一种情况,该人士认为“政府发出声音表明支持态度,总比没有声音好,可以帮助我们去呼吁”。
上述人士表示,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在上海市政府的权限以内能够实现,但目前他们更关心的是补偿的具体办法,这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据其了解,此前上海也曾有对银行小微企业业务进行类似风险补偿的打算,但最后没能落定。
上海在42条举措中提到的要“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提出对商业银行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工作要求”。该人士表示,这方面“政府发文,银监没接受没有用”,关键还要看银监部门态度。
据其介绍,实际上他们此前也多次向银监部门呼吁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银监部门也表示可以适当提高,但从未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以达到多少。而且目前银监部门在银行考核方面,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也没有差别化的指标。
国务院7月5日发布的“金十条”中提到,要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金十条”还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上海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末,在沪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533亿元,占全辖贷款余额的19.84%,较上年同期增幅10.53%。其中,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41.10%。(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