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 化解房地产库存等成重点
根据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的部署,国务院9月18日派出20个督查组赴地方和部门开展实地督查,涉及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至本月30日结束。其中,促进民间投资、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就业成为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
在20个国务院督查组中,15个督查组负责督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今年初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实行“免督查”。
10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结果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向地方、部门转送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
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个方面工作,共23项重点内容。
其中,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主要包括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促进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清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等6项内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化解房地产库存等7项内容;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包括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制造业升级等3项内容;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扩大就业创业、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促进教育公平等7项内容。
民间投资是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在此前国务院印发的《通知》中“点名”了7个相关省份。《通知》称,继续跟踪督促民间投资增速靠后以及体量较大且增速放缓明显的北京、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青海等7个省(市)深入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
对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此次督查内容包括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情况;因城施策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进一步提高库存较多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群体在城镇购房等情况。
在扩大就业创业方面,将督查促进765万高校毕业生、500多万中职毕业生,以及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富余员工安置,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等情况,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
记者注意到,各省近日也陆续部署了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相关工作。9月9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由各省辖市常务副市长、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要求对照督查重点的四个方面内容以及23项量化指标,进行深入细查。
西藏自治区则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对照自治区下发的《国务院督查重点内容自治区牵头及协办部门(单位)分工表》中的4个方面、23项重点内容,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开展工作。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本届政府已进行了两次大督查。前两次大督查分别于2014年与2015年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