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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违建别墅多次整改难拆除 系由政府出售

2014-04-03 08:27:00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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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栋神秘的别墅,成群矗立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孟乡山下村达5年之久, 谁是开发商?哪些人是别墅主人?当地村民称毫不知情。诡异的是,别墅群两次被当地国土部门责令停建,并多次下达处罚通知书,甚至到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但均不了了之。直至去年全省统一进行“三改一拆”行动,该违章别墅群仍安然无恙,让村民更为迷惑不解。

  连日来,记者对群谜一样的别墅进行了一番调查。昨天,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确定,该别墅群没经过国土和规划部门审批,属于违建。国土部门曾先后两次对其进行查处,至今一直未能拆除。当地国土部门还查实,别墅群所在的“南山翠竹”小区的建设主体,是苏孟乡山下村经济合作社,小区存在未批先建和违法用地等情况。按法律规定,这些违建应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村民

  他们眼里这是谜一样的别墅群

  “南山翠竹”小区坐落在苏孟乡山下村,从金华市区驱车,约20多分钟就能到达。

  这几天刚下了雨,记者来到村里发现,“南山翠竹”就在南山脚下,不远处的南山云雾缭绕,空气清新,幽静,鸟语花香,一幢幢豪华别墅错落有致。

  独立的庭院,宽敞的过道,四周绿树环绕,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还真有点悠然见南山的感觉。

  走进小区,却格外安静,除了几名装修工在刷墙外,几乎找不到人。

  记者数了数,小区共有15幢别墅,单栋别墅花园面积就至少有六七十平方米,部分别墅已装修完毕,有几幢正在装修,有的装修得很考究,有的还在花园种了菜、养了鸡。

  “主人是谁?房东哪里人?”记者问一名正在刷墙的工人。刷墙工回答:“房东是金华市区的。”

  记者发现,主人家的装修材料,用的基本是品牌产品。几幢装修好的别墅,主人家只雇了人帮忙看管。一名看管房子的大伯说,这里的别墅主人都不是附近村民。记者发现小区保安也不在岗。

  这些别墅到底是谁的?在村口,记者碰到了几名村民。他们说,房子是山下村民的,但房子已卖掉了。

  几位村民的意思是,对于这些别墅,他们也说不清楚是谁造起来的,只知里面的别墅基本上是卖给外地人,属于自己村里的,也就一两户人家。但大家都知道,这些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当年村干部说,只要村里人有钱,就可以去招投标建造,但村民一般都没有实力去造这种别墅的。

  购房户

  房子是向苏孟乡政府买的

  7号别墅主人陈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

  昨天,他正在自己别墅的花圃中整理菜地。

  “我的房子,是2009年向苏孟乡政府买的,当时交了120万元。有的房东,是转手从别人手里买的,有的花了150万元,有的花了200万元,数额不等。”陈先生说,购房之初,乡政府承诺,交足购房款后,会签订购房合同的,但后来因相关部门查处,合同至今一直未签。

  “我从来就不担心房子被拆,因是向苏孟乡政府买的。如果房子因违法被拆除,乡政府应该赔偿损失。”陈先生说,最初是通过朋友介绍,才买这栋别墅的。

  “我知道,这些别墅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因是乡政府开发卖给我的, 所以我不怕。”陈先生说。

  国土局

  违建面积13426平方米,两次处罚均落空

  这个神秘别墅群有无合法手续?记者专程采访了金华市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

  该局副局长丁振浩核查相关资料后,做出如下说明。

  丁振浩副局长说,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发区推出新农村建设扶持项目。该小区的用地,当时确实列在项目中,但是,建设别墅等行为,均没经过国土和规划部门审批。

  后经国土部门查实,“南山翠竹”的建设主体是苏孟乡山下村经济合作社,小区存在未批先建和违法用地等情况。按法律规定,这些违建应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丁振浩副局长称,针对“南山翠竹”小区的违建问题,早在2009年9月4日,开发区国土分局就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时共查处违建面积达8653平方米。

  记者在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该小区违法占用的土地性质可谓五花八门,不但有林地、农村居民用地,还有基本保障农田。国土部门要求苏孟乡山下村经济合作社拆除违章建房,并对非法占用的8653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共计173060元的罚款。

  但蹊跷的是,被查出的“南山翠竹”小区违建,并未及时纠正。到了2012年,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再次发现,该小区的违建不但没拆除,还新增了面积一共为4773平方米的违建。

  针对开发商的疯狂行为,开发区国土局于2012年3月16日再次下发了行政处罚书,责令其自行拆除。随后,国土局还申请婺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也下达了相关文件。但令丁振浩副局长觉得奇怪的是,该小区依旧没有被拆除,罚款也没有罚到位。

  丁振浩表示,对于“南山翠竹”小区的问题,他们还将派人进一步调查,并向上级部门进行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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