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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开出政策大红包 五类人才成"香饽饽"

2013-11-28 08:55: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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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士、长江学者等5类人才来洛工作,可享30万~200万元不等的安置费。

  计划

  到2020年,将有30名领军型人才

  重点

  五类人才成“香饽饽”

  重点产业人才、国内高层次创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香饽饽”。针对这5类人才,方案中提出了一些引进计划。

  重点产业引才计划,即围绕铝工业及新材料、轴承及高端装备制造、锂离子电池及电动汽车、现代中药及生物制药以及文化旅游、电子信息服务等重点产业,积极探索“人才+项目”引才模式,大力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

  国内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又称“520计划”,即围绕竞争优势突出的装备制造、新材料、硅光电、能源电力、石油化工等五大战略支柱产业和重点培育发展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人文社科领域,用5年时间,每年引进20名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人才。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可以概括为“1211工程”,即用5年到10年时间,在国家和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和地方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集聚10名具有国际水平的领军型人才(或其带领的团队)、20名创业创新人才(或其带领的团队)、100名优秀高层次人才;在符合条件的大中型重点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1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

  培养

  本土新晋院士可奖80万元

  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方案强化了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措施,完善了激励机制。

  今后,洛阳市将开展市级优秀专家、“四个一批”人才、“德艺双馨”文艺家10类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及优秀青年科技奖和社科成果奖评选等活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评选出的各类拔尖人才,在申报国家级、省级优秀人才时可择优、优先推荐。

  同时,洛阳市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培养人才。对新培养的两院院士、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和中原学者,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

  引进

  院士来洛,可获200万元安置费

  据了解,引进的5类人才中,只要连续在洛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6个月,就可享受以下相关优惠待遇:

  安置费用方面。分别给予重点产业优秀人才30万元、“520计划”人才60万元、“1211工程”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团队)120万元、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40万元、两院院士200万元、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0万元、长江学者和中原学者40万元。

  在洛主持实施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市财政给予研发经费120万元。

  对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学术组织在洛举办的高层次学术活动,由市财政择优给予不少于5万元资助;在洛建立学术会议基地的,市财政根据会议层次和规模予以重点资助。支持高层次人才参加各类学术组织以及在高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学术活动。

  设立事业单位专项人才编制,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对口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开绿灯”。

  此外,为了进一步扶持和激励外来人才,在住房分配、税收政策、年度津贴等方面(详见下表),方案也给出了很大力度的政策优惠。

  住房优惠

  1. 市里拿出10套高层次人才居住区住房,免费分配给新引进和培养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在洛工作满5年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以低于市场平均价30%的价格,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面向有关类别的在职在岗人才销售高层次人才居住区剩余住房。

  2. “1211工程”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入住高层次人才居住区,由所在单位给予40%房款补贴;引进人才不购买自用住房的,由所在单位提供10万元房租补贴。

  4. 新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在洛工作期间可享受为期3年、每月400元的住房补助。

  5. 由市财政出资,建设外国专家公寓,入选“外专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以及国家、省重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的外国专家可免费入住;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专家,由用人单位支付市场价50%的租金提供给外国专家居住。

  税收奖励

  1. 对“1211工程”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3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个人所得税市和县(市)区级收入部分;5年内境内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2. 新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年薪达到15万元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为期3年的奖励;年薪达到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为期3年、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

  3. 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和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津贴政策

  2. 对共享的两院院士和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市财政每年给予5000元医疗保健补助、5000元差旅费。

  3. 对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市财政每年给予2万元年度津贴、5000元医疗保健补助、5000元差旅费。

  4. 对长江学者和中原学者,市财政每年给予1万元年度津贴、5000元医疗保健补助、5000元差旅费。用人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市财政津补贴50%的标准再给予上述人才补助。

  链接

  “千人计划”: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学科、实验室以及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2000名左右人才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外专千人计划”:全称是“千人计划”中的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面向非华裔外国专家,目前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即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百人计划”:各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地方“百人计划”。

  “百千万人才工程”: 是指2004年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等七部委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而联合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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