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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9-02 09:30:00 来源:腾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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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共有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和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队伍。学校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并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三枪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学校在校研究生近1200人,全日制大学生近20000人。毕业生具有较强就业竞争优势,大学生就业率始终名列全国同类高校前茅,多次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长期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宗旨,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创建了产学合作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国家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之一。学校积极对接上海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依托产学研战略联盟,发挥与产业界紧密相连的办学优势,构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形成研究生培养特色,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2012年我校3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上海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校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众多教学科研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13个上海市教育高地、2个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3个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2个上海市政府公共决策支持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高校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三个市级085工程专项建设项目等。学校的科研实力不断加强,2012年度学校科研总经费1.85亿元,省部级以上项目60项,获专利授权数316项,其中发明专利数62项;发表论文近1632篇,三大检索论文307篇;出版论著(含教材)104部。2012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7项,其中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服装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等21个院、部,拥有上海市汽车工程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展示中心、服装设计展示中心等设备先进的教学实训基地,以及激光工业技术研究所、汽车工程研究所、化工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纳米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等10个校级科研机构。

  学校依据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不断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和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学校先后与加拿大、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有关高校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嫁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声誉。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80名(计划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相应专业的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要求同(4)。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具体时间以“201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全日制(脱产)硕士生学制为两年半。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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