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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升初取消“共建生”推优入学仍保留

2014-04-21 09:17:00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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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本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正式发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将实行计划管理。各区县将按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今年还将首次启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有效“堵死”跨区、跨片择校的通道。此外,市教委明确强调,今年小升初将取消共建生。

  防择校

  两套系统 实现全对接

  与往年不同,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最大的变化是首次采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该系统将使原有的学生信息采集系统与学校CMIS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将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据介绍,去年本市使用了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适龄入学儿童在该系统登记后,每个学生都将生成唯一的一个学籍号码。学校也将拿到一份“片内学生名单”作为小学入学报名依据。市教委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启用后对跨区入学和非学龄儿童入学进行了严格控制。今年双系统同口径对接后,将对学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所入读的学校、小学入学方式、初中升学方式都将清晰记录在案,形成连续的入学轨迹。义务教育入学更加公开、透明。

  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据了解,非京籍学生及外国籍学龄儿童如在本市就读,也都需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系统分为京籍、非京籍、外籍。非京籍学生要以监护人务工证就近为准。

  此外,今年北京市教委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众服务门户网站,该网站将于4月底向社会公布,家长和学生可通过电脑、手机访问该门户网站。门户上将提供各区县的政策咨询电话,并发布市、区县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县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供家长及学生参考。

  共建入学 正式被取消

  此前,坊间一直流传各区县将取消共建生,这一消息今日已得到市教委证实。市教委委员李奕表示,共建生是北京特有的入学途径,实施途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名校通过合作共建,满足职工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李奕表示,随着国家对基础教育投入的增加,特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全面保障的实现,共建的时代意义已经完成,今年将正式取消。

  计划招生 多招须审批

  随着入学服务系统及电子学籍双系统的同口径对接,今年北京市将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招生。李奕表示,今年将把招生计划与两个系统紧密结合,各区县通过入学信息采集,了解适龄入学儿童数量及小学毕业生数量。根据大致入学人数及中小学办学规模等相应条件制定各校招生计划。

  本市各大、中、小学需根据入学系统统计情况将招生数量及招生类别进行上报,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得随意调整招生计划。如果实际招生中,出现多于计划的学生,则需要上报区县教委,说明理由,申请重新审批名额。

  此外,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委需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有保留

  推优仍存 特长生缩水

  特长生缩水,今年“推优”入学方式仍将存在。李奕介绍说:“推优是有条件的分批次派位,各区县根据自身情况仍将有所保留,但具体推优比例由各区县自行定制。”

  此外,今年1月,教育部(微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面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中指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招收特长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北京市教委要求,今年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

  非京籍

  七类人 按本市户籍对待

  据了解,今年幼升小和小升初工作中,“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主要有七类人,包括:

  1、持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

  2、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学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以及其父母的“进站函”的学生;

  4、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的;

  5、有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的;

  6、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

  7、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

  非京籍学生 仍需五证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各区县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教委要求各区县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网审核机制。(晨报记者 李佳)

  追问

  本市毕业生,需要做些什么?

  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采集信息,学校会打印核对表,请家长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按区县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如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如家长确认下发的基础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学校负责的相关老师,由老师进行确认,如果确认基础信息有误,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再次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回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回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审核由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县审核后,转入区县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数据将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县。

  新进京的学生如何参加初中入学?

  新进北京就读初中的学生,包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学生,需通过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登记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本市户籍学生的信息需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非本市户籍学生需经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后方可参加本区县的初中入学。

  民办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本市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民办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

  寄宿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寄宿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学校接收寄宿学生的能力进行检查。

  信息采集开放时间到什么时候?

  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我们将于4月底正式向社会发布和解答信息采集系统的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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