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八妇女节是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它与广大妇女们为争取自身权利、要求男女平等、呼吁世界和平的理想息息相关。一个世纪以来,各国妇女为实现性别平等的理想和争取自身的解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斗争。
在世博会即将在上海隆重开幕的时候,我们迎来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这个重要的日子。在这一天,全球各地的妇女,无论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文化,都会尽情庆祝这属于自己的节日。三八妇女节是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它与广大妇女们为争取自身权利、要求男女平等、呼吁世界和平的理想息息相关。
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服装和纺织女工举行了一次抗议,反对非人道的工作环境,12小时工作制和低薪。1908年3月8日,1500名妇女以象征着经济保障和良好生活质量的“面包和玫瑰”为口号,在纽约市游行,要求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报酬,享有选举权,禁止使用童工。1910年,一些国家的先进妇女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者妇女代表大会。主持会议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克拉拉·蔡特金发出倡议,设定一天为“国际妇女节”。这一倡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1924年,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三八节”纪念大会。1949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将三月八日定为妇女节。1977年12月,联合国采纳了一项决议声明,联合国妇女权益与和平日,服从各成员国的历史和传统。联合国把国际妇女节定为3月8日,并从1975年开始庆祝这一节日。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三八节”就是这样逐渐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的共同节日。
一个世纪以来,各国妇女为实现性别平等的理想和争取自身的解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斗争。纵观百年国际妇女运动的历程,可谓是波澜壮阔,发生了两次女权主义运动的浪潮。
第一次浪潮始于19世纪后半期,在20世纪初达到了高潮。它的主要目标是为妇女争取选举权、就业权和受教育权。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增强,女权主义者通过建立妇女组织、出版报刊、组织集会、签名请愿、召开大会等方式呼吁男女平等,争取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实现在政治、教育、经济、婚姻等方面的男女平权。1848年7月,美国第一届妇女权利大会在纽约州的塞尼卡福尔斯举行,会议通过了《妇女权利宣言》,它以《独立宣言》为蓝本,指出男女平等应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基本精神,并明确地将妇女选举权作为妇女运动的目标。1867年,英国妇女参政活动者在曼彻斯特市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妇女参政促进会”,之后,其他城市如伦敦、爱丁堡、伯明翰等也出现了妇女参政组织,至1898年统一为“全国妇女参政会”。经过斗争,新西兰、芬兰、挪威、丹麦、冰岛、奥地利、德国、卢森堡、荷兰、英国、美国、加拿大、瑞典、西班牙、法国等国的妇女先后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打开了男性主宰的政治领域的大门,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自由的工作权、财产权。第一次女权运动的影响辐射面十分广阔,不仅限于西方社会,在东方国家如中国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第二次浪潮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其基调是要消除两性差别。广大女性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了一系列的诉求和主张,要求摆脱作为“第二性”、“他者”的屈从和被动地位,要求改变主流文化价值观中的两性二元对立状态,实现充分的、全面的公民权和真正的两性平等。这次运动冲破了传统政治概念的狭隘定义,提出了“个人的就是政治的”的口号,它维护妇女对自己的身体权利,并认为妇女关注的问题,如性、生育、婚姻家庭、家务劳动等也是政治问题。它要求改变以男性为中心的政体,改变政治的权力关系和关注点。与第一次女权运动浪潮相比较,这次运动的目标和范围更加广泛,涉及到婚姻、家庭、就业、参政、生育、堕胎、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权利和权益;在这次运动中,妇女研究在学术机构登堂入室,发展为一个具有专业水准的学科,吸引了大量的研究者和学生,极大地改变了妇女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第二次女权运动规模宏大,其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空前的。至70年代末,仅英国就拥有了9000多妇女协会。1966年,美国成立了西方最大的妇女组织——全国妇女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献身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妇女首先是人,像社会中的其他人一样,妇女必须有机会发展她们作为人的潜能;立即行动起来,使妇女充分参与到社会主流上去,享有真正平等伙伴关系的一切特权和责任。到80年代末,全国妇女组织已拥有15万成员,176个分会。此外,世界各地雨后春笋般地出现的其他群众性妇女组织都为争取妇女平等权利、推动妇女解放运动作出了很大贡献。
在百年国际妇女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出版了许多启发女性觉醒的著作,并产生了各种女性主义思想和理论流派。早在1791年,法国妇女活动家奥琳帕·德·古日就发表了《妇女和女公民权利宣言》,明确提出了女性政治权力要求。1792年,英国早期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辩护》问世。她在书中强调,妇女除了应该成为贤妻良母外,还应该被看作独立的人,应该拥有个人权利。1949年,法国著名存在主义女作家西蒙·波伏瓦的《第二性》正式出版。在书中,她用大量哲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和文学等事实材料证明:女性自由的障碍不是其生理条件,而是政治和法律的限制造成的。她的最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波伏娃的《第二性》被尊为西方妇女的“圣经”,成为女权主义的理论经典。1963年,美国第二次女权运动的先驱贝蒂·弗里丹出版了其名著《女性的奥秘》,揭露了千百万美国家庭妇女的无名痛苦,号召女性冲破传统观念和家庭束缚,在教育和事业上谋求更好的机会,实现经济和社会地位的独立。该书唤醒了广大妇女的自我意识,被视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书籍之一。在国际妇女运动中,出现的女权主义的理论流派有: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激进女权主义、后现代女权主义、生态女权主义、文化女权主义等。国际妇女运动最重要的理论成就之一是社会性别理论,这一概念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它指的是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两性差异和行为特征的理解。1972年,英国社会学家安·奥克利出版了《性别、社会性别和社会》一书,论证了生理上的性别(sex)与心理和文化上的社会性别(gender)之间的差异。1975年,美国人类学者盖尔·卢宾发表了论文《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提出了“性/社会性别制度”的概念,认为性别制度是妇女从属地位的根本原因。社会性别理论深刻地揭示了男女两性不平等的社会文化根源,它为观察社会与学术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被广泛地运用到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中。
以争取男女平等为主要目标的国际妇女运动不但吸引了广大女性,也逐渐获得了许多杰出男性、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支持。无产阶级革命领袖马克思、恩格斯对妇女解放问题十分关注,发表了许多妇女问题的论述。他们指出,妇女的解放是检验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英国学者威廉·汤普森在其著作《呼唤人类的另一半》中认为,妇女的解放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则在其《妇女的屈从地位》和《妇女的参政权》等著作中全面地论证了妇女参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批判了现实中对妇女的歧视,呼吁给予妇女政治、经济的平等。这些思想推动了当时的英国妇女参政运动。我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陈独秀、李大钊等人批判“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伦理,积极支持妇女解放运动。联合国积极推进性别平等。1946年,负责促进人权的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立了妇女地位委员会。1952年,联合国通过了《妇女政治权利公约》,以给予妇女与男子相同的政治权利。1979年,第3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先后召开了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倡导男女平等,力争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要求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主流。这就是说,要把社会性别意识贯穿于整个社会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中,并将实现性别平等当作社会政策的目标之一。在这次会议上,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这些努力为保证男女两性能够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最终实现社会性别的平等作出了贡献。
百年国际妇女运动给我们留下了丰硕的成果,妇女们在为自身争取权利,或是说为自己这一群体构筑蓝图和理想,并为之不懈奋斗的历程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启示。
首先,在经济上,妇女就业水平、经济地位的提高,是妇女争取权益、要求平权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为其政治权利和其他基本权益的稳固提供了保障。参与社会劳动是女性生存的先决条件,就业是当今女性获取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和参与社会的主要途径。两次大战中许多西方女性参加生产劳动,不但提高了她们的经济地位,而且也提高了其社会和家庭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大批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劳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提高了她们社会参与程度。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转型,女性就业层次偏低、女职工下岗多、高校女生就业难、农村女劳动力转移滞后、男女两性收入差距扩大等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广大职业妇女来说,怎样减轻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依然是困扰她们的难题。在提高妇女就业率、就业层次和收入方面,我们还需继续努力。
其次,在文化上,女性受教育权力的保证、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是女性参与社会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教育中的性别差异是导致社会性别差异的重要因素。女性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早在第一次女权运动的浪潮中,西方就有许多有识女性在不断争取着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她们有的著书立说,有的开办学校,在她们的种种努力之下,女性教育权利也不断扩大。新中国成立后,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在法律的保障下,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性别差异基本消失。同时,随着接受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的女性群体的不断扩大,全国女性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率持续上升,更加可喜的是,高校中女研究生的人数逐年增加。女性整体素质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为她们她们今后踏上社会、经济独立、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实现自身价值奠定了基础。然而,也有事实表明,我国妇女受教育水平整体还低于男性,教育回报率存在着较明显的性别差异,就业层次明显不及男性。另外,女童失学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至今仍是我们普及义务教育所面临的突出难题。所以,如何从教育的源头抓起,保障各层次人群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质量,提高女性文化和劳动素质,并为她们提供与之所受教育相符的回报与更多的发展机会,也是我们所要思考和实践的方向。
第三,在主体意识上,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是妇女维护自身权益、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发展机会的内在动力。女性的主体意识是女性对自己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它具体表现为女性对自身价值的肯定和对自身解放的觉醒。女性的主体意识的强弱与她们的成就动机的程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回顾百年国际妇女运动发展的历史,女权思想的滥觞和女权运动的兴起都以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为首要前提。当今世界女性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我们已经跨入了展现出知识经济特征的二十一世纪,广大女性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具备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心理素质,进一步冲破传统性别观念的束缚,更新性别观念,强化主体意识,塑造独立人格,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克服依赖性和脆弱性等心理弱点,树立竞争意识和追求卓越的目标,培养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必须具备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提高自己的学历和专业水平,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和家庭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在社会环境上,增强性别平等意识,加强法律建设,建立性别平等机构,创造和谐的性别文化氛围是女性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妇女的地位受到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的制约,妇女地位的提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世界各国政府和我国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增强性别平等意识,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制定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有性别视角,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建立性别平等机构和强化执行性别平等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来保障两性性别平等的实现。一个世纪以来,西方不少国家有关女性平等参政、就业等法律的制定,政府机构中性别平等委员会的建立以及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过与实施都为女性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我国报刊、广播、电视、出版社等新闻媒介和出版单位应当利用宣传舆论的强大影响力,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现代性别观念,使之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树立自强不息的女性典型,改变文学和影视创作中“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传统性别角色定型,建立完善的性别分析和监督的社会机制,制定法规来杜绝限制女性的招生、招工、招聘的广告,对刊登性别歧视广告的单位和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采取一定的教育和制裁措施。发动包括广大男性在内的各方面力量,为优化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而共同努力。
最后,特别要注意的是,妇女对于维护自身权利、要求男女平权、渴望自由解放的斗争,并不仅仅是妇女自己的事。两性平等的实现需要男女两性的共同努力。如上所述,历史上曾有不少开明男性在妇女运动中给予了支持和鼓励。随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影响的增强和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在为自己权益而斗争的过程中,已经开始探索着在争取男女平等权利道路中的“双赢”局面,她们更注重与男性构建起“合作伙伴”的关系,睦求在平和的气氛下男女两性共同发展、彼此协力,为双方权利的保障、为社会整体的进步,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能力。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尽管在一个世纪中,广大女性积极地投身于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妇女问题”与性别歧视仍是困扰当代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有关妇女的一系列问题及其改进措施,无不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史实说明,与生产力与科学技术走向现代的历程相比,人的观念,尤其是性别观念的现代化需要更长的时间,男女事实上的平等的实现和两性伙伴关系的确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