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将实施 省内游不涨价购物店酝酿转型
《旅游法》实施在即 文平伟 摄
眼下,十一黄金周进入倒计时,不少人已经制定了金秋的出游计划,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玩得开心才是最主要的。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游法》,也明确规范了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法》的出台,势必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游环境。
省内游价格受影响不大
“《旅游法》出台后,‘零负团费’的‘重灾区’将受到严重的影响,价格也可能成倍地上涨,比如,以前昆大丽双飞七天价格在1500元左右,现在可能得3000元左右。”金太阳国旅总经理刘琳说,“河南的省内游基本上没啥购物点,都是实打实的价格,给游客的报价基本都是在成本价格以上,所以说受影响不大。在长线或是其他线路价格猛增的情况下,省内游保持着正常的价格,我相信今年十一应该有一个好的增长。”
河南南湖国旅总经理秦铭浩认为,省内旅游能够购物和“加点”的资源有限,而且省内有吸引力的旅游商品和旅游娱乐项目也不多。“综合这些因素,河南旅游整体来讲二次产出比较少,也就是游客的二次消费不多,所以说形不成‘赌团’这种氛围。”秦铭浩说,“比如云南,毗邻缅甸,就可以宣传玉石文化,陈年普洱茶也是当地的亮点,使得游客一过去就知道这是普洱茶的故乡。一流的营销宣传方式和推广方式,使游客到云南去就容易产生购买的欲望,因为这是商品的原产地,或者毗邻原产地。再加上这个地方美丽的景色,多种因素导致它具备‘赌团’经营方式的土壤。”
河南美好假期国旅总经理季燕说,《旅游法》主要治理的是负团费这种现象,但河南是几乎不存在这种情况的。“像原来的云南、海南团费比较低,游客看到这些知名景点的团费比河南景点的团费还便宜,所以游客就倾向于海南、云南的多一些。《旅游法》出台后,团费报价都恢复到正常状态,那么河南的价格就不比它们的贵了,甚至有时候还会比它们的便宜,这样在直观价格上大家都拉平了。”
旅行社报价上涨并非谋利
市民赵先生说:“我们一家三口计划十一去泰国玩,但是现在感觉团费涨得有些‘离谱’,所以我们选择在国内玩玩。”很多游客和赵先生一样,认为团费涨得过高。而来自郑州的周先生却很高兴,他说,大河报举办的“看晚报·游浙江”进社区活动,他抢到了千岛湖和雁荡山的套票,“这个十一我们一家三口就去浙江玩玩,好好感受诗画江南的美景。”
秦铭浩举例说,以前跟团出游团费可能需要五千元,到达目的地后因为购物店、加点等因素可能又得花一万元,这样加起来一共花了一万五千元,现在旅游回归本质,可能整个游览下来总共才需要一万元,相对以前的情况现在还是省钱的。“以前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团费诱使游客报名,是从旅游者的二次消费中弥补其成本赚取利润,《旅游法》出台之后,整个产品就不会再有二次消费了,肯定会更加货真价实。我们短时期内看到的是《旅游法》对业界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旅游将回归到旅游本质,真正回到一分价钱一分货的状态。”
路仕达国旅总经理雷玉萍认为,旅行社给出的报价看似涨势凶猛,但其实是由过去的分步消费变成了一次结账,游客实际消费的金额变化不大。
9月10日,国家旅游局协同有关部门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有关问题咨询会,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再次强调,“涨价”一词不妥,“应该说是价格的‘回归’,把过去可能存在消费陷阱的隐性消费变成明码标价写在合同里,旅游者的总支出并没有明显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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